2月19日下午,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称,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资源领域的违法犯罪行动,办理了一起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经查,莫某斌等4人合伙经营一家养殖场,专门从事非法收购、出售苏卡达陆龟、鹰嘴龟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经初步查明,莫某斌向杨某权等人收购的珍贵、濒危龟类野生动物共计800多只。
经该院批准,莫某斌等4人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海口市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秀英区检察院深挖线索,向上积极查找为莫某斌等人提供保护动物的源头,向下深挖购买保护动物的“客户”。其中,发现村民麦某健、邓某远曾向莫某斌等人收购一只果子狸和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坡鹿并将其宰杀食用。经本院批准,麦某健、邓某远二人因涉嫌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于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9日被海口市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不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打破了生态平衡,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还会带来健康隐患,存在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害人害己,得不偿失,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