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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暨市院机关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4-17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数字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海口检察机关检察数字化建设,4月14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暨市院机关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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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检察院及四个区检察院分别汇报了各自2022年信息化工作情况,提出开展数字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需要市检察院帮助解决的问题,报告2023年开展数字检察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陈龙结合参加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方法”论坛暨数字检察工作现场观摩学习活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的经验,从数字检察工作的兴起、数字检察需要转变理念、开展数字检察工作的一些思考等三方面做了经验交流。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同时,围绕刑事、公益诉讼、执法司法检察工作平台建设开展交流,针对更新数字检察工作理念、业务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方式、市区院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培养大数据法律监督人才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数字检察工作,李成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要坚决提高工作站位。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数字检察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中央和上级关于数字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以大数据检察赋能法律监督,进一步推进海口数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及时更新工作理念,积极参与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着力提升新时代海口检察法律监督质效。

二是要认真抓好统筹协调。要把开展数字检察工作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落实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要把开展数字检察工作与服务保障大局和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围绕全岛封关运作,积极研发相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建设。

三是要持续强化交流协作。加强对外交流协作,推进数据融合共享,积极与海口市区司法行政、政务服务等单位的沟通协调,获取本地横向数据资源的使用权限,为数字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加强上下指导交流,在省检察院领导下,积极开展政法业务协同平台的试点应用和推广工作;加强市区院一体化履职,为数字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内部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以业务需求为主导,助力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

四是要不断加强组织保障。要充分发挥市检察院及各区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数字检察工作落地生根。要把经费预算适度向数字检察方面倾斜,保障数字检察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要强化数字检察能力培训及经验交流,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等方式,学习发达省份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培养数字检察工作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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