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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检察机关成立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初见效
发布时间:2022-01-26

2021年10月,海口市四个区检察院挂牌成立办案中心,龙华区龙泉检察室和美兰区灵山检察室加挂牌成立“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心”,秀英区永兴检察室和琼山区云龙检察室加挂牌成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心”。截至目前,四个办案中心共计登记线索39件,立案调查34件,向各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24件,回复21件,办理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一、非法占地筛砂作业终归清砂复绿

永兴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心的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南海大道环球100四季华府斜对面存在一处堆砂点,经营者违法占用土地,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环评和建设规划许可等相关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筛砂作业。作业现场堆放的砂土未进行覆盖,对周边的大气环境造成一定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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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向该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后涉及该地块的西秀镇、长流镇两地政府联合执法,涉案砂土已清理并复绿。

二、多措并举治理乱扔病死禽畜

龙泉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心的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龙桥镇、龙泉镇等地多处存在被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尸体,土堆掩埋或麻袋装的病死动物因未作任何无害化处理,尸体腐烂长出了堆堆蛆虫,散发出恶臭气味,麻袋装病死动物因尸体裸露于地面,尸体腐烂引来了很多鸟虫啄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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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向龙桥镇、龙泉镇政府及龙华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后涉案动物尸体被收集处理,由龙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辖区四个乡镇,通过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强化消毒工作、做好宣传引导等方式进行长效治理,防范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污染环境和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并分解发放100万元专项资金保障工作开展。

三、上下联动内外合力整治禁售药品

为进一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药品安全司法保护,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1年12月15日,海口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工作推进会,了解公益诉讼办案中心成立后工作推进情况,并布置开展禁售药品检查活动,后经海口市院邀请,由海口市院和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督导组,各区院公益诉讼部门及办案中心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成立联合突击检查小组,于12月22日采取“四不两直一随机”突击检查的方式,抽查了全市20家零售药店(其中5家乡镇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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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项检查中,发现有药店部分药品未按存储药品进行阴凉处存储、上岗店员测量体温记录不完整,药店经营场所消杀记录不完整、药品分类存放错误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海口市药监局已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违规药店进行整改,海口市区两级院将持续跟进监督。

除此之外,还有切割石场非法作业、打井,水库管理不规范、过期药品管理不规范、快检工作不规范、超市食品过期、药品未按说明书要求存储等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办案中心积极探索,破解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的壁垒,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办案效率,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一是加强上下联动。对于市区两级院通过文书备案、交办线索、指挥调查、开展联合行动的方式,形成办案合力,推动提高质效。二是积极推进内部协作,实现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刑事、民事等业务条线一旦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并纳入考核范畴。办案中心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条线在案件办理中,密切配合,对疑难复杂案件成立检察官办案组共同推进。三是强化外部沟通。在立案前、发出诉讼前检察建议前、整改过程中的办案全过程积极与行政机关协商沟通,促进依法履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先后走访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涉及到生态环境资源职能的行政单位,通过会签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等举措,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四是通过科技运用拓宽线索来源,对接海口市院综合信息处理系统、河长共治监控平台、环保应急管理系统,综合运用北斗定位系统、一张蓝图、卫星图层等应用平台,初步形成了“发现个案监督线索→启动分析研判→快速构建类案监督模型→数据归集→实施监督”的闭环管理机制,对可能成案的线索立即安排干警到点位上巡查,用无人机固定证据进行分析研判,最终再视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与否。这种办案模式破解了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的壁垒,也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下一步,海口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中心将认真学习省院张毅检察长有关派驻检察室(办案中心)工作的批示精神,立足检察职能,突出主责主业,发挥贴近基层优势,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形成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切实保障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服务自贸港建设。

来源: 法治日报传媒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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