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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在全省首次启动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17

“检察官向我说明了定罪量刑的依据,我现在同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还全程进行了录像,我在法庭上不会反悔的,我认可具结书上的量刑建议,不打算上诉了……”。2021年12月14日,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中心,一起贩卖毒品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听取了办案检察官和值班律师的意见后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下了名字,一旁的录像设备记录下了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过程,这是秀英区院首次启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为全省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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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检部门与刑事技术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学习文件


为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2021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秀英区院第一时间召开刑检部门及检察技术全体人员会议,认真研读文件精神,统一认识,明确认罪认罚案件开展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工作理念及要求传达给办案人员,提高行动自觉。

对认罪认罚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使得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和具结过程以影像方式固定,具有事后备查的可能性,对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是否到位、检察官释法说理是否透彻、犯罪嫌疑人具结表示是否真是自愿等要求的审查更为直观、客观,必然使得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也将强化法官对认罪认罚案件的内心确信、增强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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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


“由于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的全过程都被镜头进行录影,我比之前更加严格规范用语,也进一步加强了证据开示和释法说理,虽然感觉压力增加了,但我知道办案效果也在同步提升。”承办检察官深有体会地说。

下一步,秀英区院将要求刑事检察官适应在“镜头下办案”的“新常态”,切实提升释法说理、证据开示、量刑建议等综合能力。同时将配强配齐软硬件设施及完善制度建设,以最快的速度部署好、运用好、推广好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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