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头条 今日要闻 高层动态 政法综治 平安建设 法治禁毒 队伍建设 百姓关注 政法人物 法院天地 阳光检务 警界传真 司法行政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百姓关注
注意啦!海南今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12月30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0-12-08

近日,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有需要的抓紧时间参保缴费,并强调提醒存款不等于缴费!参保人依然需按缴费方式进行操作来缴纳城乡医疗保险费。

参保对象:

(1)具有本省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

(2)具有本省学籍的大、中、小学校的幼儿园的在校(园)生(含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

(3)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

(4)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5)符合《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征收)

缴费标准:280元/人

缴费方式:

(1)使用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二维码。

(2)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微信公众号→金融→生活缴费→城乡医保缴费。

(3)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手机银行APP→生活→生活缴费→城乡医保缴费。

(4)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个人网上银行→生活服务→城乡医保缴费。

(5)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动取款机(ATM)/存取款一体机(CRS)缴费→银行卡缴费。

(6)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动取款机(ATM)/存取款一体机(CRS)缴费→扫码缴费→使用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二维码

(7)各代征点(居委会、村委会等)通过专用POS机刷卡缴费

温馨提示

1、缴费人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缴费信息无误后,再确认缴费。

2、缴费时,若提示已存在缴费记录,表明已完成缴费;若提示无参保信息,需到社保服务中心或其指定代征点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3、参保人要妥善保管缴费回执单,若不慎遗失,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海南农信社任一网点或自助设备(仅支持参保证件号为居民身份证)打印缴费单据。


来源: 新海南客户端

本网站属海口市委政法委、海口长安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琼ICP备18001322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