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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0-08-27

为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更好地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开展八月份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法》集中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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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本次活动于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6日在海口市美兰区社区矫正中心分五场进行,2020年8月24日上午,本次集中教育活动第一讲正式开始。

集中教育之前,由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签到,并检查佩戴口罩情况与体温测试等系列会前工作。此次活动由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副局长陈莉进行主持,海南省司法厅选派民警谢容良、程静担任讲师。

正式开始前,美兰区司法局副局长陈莉强调了以下几点活动纪律:

一是培训开始后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

二是禁止活动过程中随意走动,保持活动现场秩序。

首先,由美兰区司法局副局长吴多珊讲话,副局长吴多珊表示社区矫正法是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在座的各位在日常监管中一定要端正自我态度,认清自己的身份,但也不要有过多的包袱,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多学习,多思考,把握好社区矫正这一机会,服从监管,配合工作,并争取掌握一技之长,积极适应社会。因为社区矫正不仅是为了让大家接受监管更是为了让大家更好的融入社会。

随后,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龚恨水表示,学习《社区矫正法》对于工作人员,对于社矫对象都是十分有必要的,工作人员学习了以后能够更加规范地完成监管工作,社矫对象进行学习能够更加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同时对工作人员也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希望大家能够好好珍惜这次学习机会。

此次《社区矫正法》集中教育活动中,民警谢容良通过讲解监狱与社区矫正的区别以警醒各位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身份,端正态度,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社矫机会,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务必遵守各项发规章制度,服从司法所管理。此外,民警程静在正式开讲前组织在场社矫对象起立演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以营造庄严肃穆的会场氛围。此次教育活动主要围绕对社区矫正法法条进行了大致的讲解,并对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与法律责任等重点章节进行了解读与分析。同时还结合了工作当中的真实事例及漫画、动画片与优秀短视频等内容丰富活动形式,激发社矫对象学习兴趣。

新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社区矫正对象人权与自由的保障,但并不意味着放松管理与监督,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严格准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行使享有的权利,全面履行肩负的义务,在思想上、行动上进行自我约束,同时学好《社区矫正法》,学会运用法律保障自身权利,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来源: 美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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