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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秀英区检察院三项措施 拧紧落实“三个规定”发条不松劲
发布时间:2020-08-27

2019年8月以来,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的贯彻落实,切实将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实,以三项措施为抓手,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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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高度重视抓好学习。

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解读“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及《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确保全院干警深刻理解制度意义、内涵,全面掌握制度要求,引导干警从“要我填”的不敢不愿向“我要填”的积极主动转变。

加强宣传引导,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铮对“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并对“三个规定”等文件精神进行细致解读。此外,傅铮检察长多次在党组会、干警大会上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干警主动填报的意识;在微信工作平台转发省院《海南检察:图说执行“三个规定”工作细则》宣传漫画,要求全院干警关注学习,一图看懂准确填报;不定期在院内网以简洁文字、生动案例制发“三个规定”相关文案,潜移默化教育干警。

加强学习贯彻,将“三个规定”有关制度文件和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的指示要求、省院路志强检察长的批示精神纳入党组重要学习内容,2019年8月以来共召开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进行专题学习;购买省院编印的“三个规定”工作手册发放给每位干警学习使用;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高检院发布的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和区纪委转发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通过剖析违法违纪干部的典型案例,“以身说法说纪”,引导全院干警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二是履职担当抓好填报。

压实主体责任,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如实填报重大事项,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填报事项要求,全程督促本部门干警做好每月记录填报工作。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施以来,秀英区检察院共填报15件。

规范填写报送,研究制定《秀英区检察院推动“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的五条措施》,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措施要求,于每月26日前将当月填报情况报送检务督察条线,检务督察条线每月汇总后向院党组进行专题汇报,经检察长审批后上报省院,并建立台账长期备查,促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常态化、规范化;为打消干警填报顾虑,指定专人保管书面记录表并存放到指定文件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抄,确保安全保密。

强化甄别处理,对干警填报的事项逐一进行审慎甄别,只有涉及有关人员违法违纪被查处等特定事由,才会倒查有没有填写记录表。对于外部单位过问的,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于本院干警过问的,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慎重采取处理措施,化解干警“后顾之忧”。

三是检查监督抓好落实。

开展专项督察,不定期对各部门落实执行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对个别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长期“零报告”的情况进行谈话教育,对填报事项不规范、不完整、不符合填报范围的,派员到相关部门指导把关,要求按照规定重新填报,倒逼“三个规定”有效落实。

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将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纳入院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的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各部门落实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及时分析解决填报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填报工作持续有力开展。


来源: 秀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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