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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清明节期间发生火灾169起 无人员伤亡
发布时间:2024-04-08


4月7日,记者从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清明节期间,全省共发生火灾169起,其中林草火灾较多,共103起,占火灾总数的61%,无人员伤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清明节前,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森防办、省林业局等单位制定森林火源管控七条措施,有效防控野外火灾。全省消防、民政、旅文等相关部门联勤联动,以84处公墓、陵园等祭祀场所和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为重点,督促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前检查测试消防水源、设施器材,对明火源落实专人看护,及时清理可燃物。

“全省消防部门还聚焦在建工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技术指导和刚性执法措施,督促社会单位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张勇介绍,全省消防部门加强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重点纠治电源火源管理、消防设施维护、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员工培训、初起火灾扑救等方面问题,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措施。

针对节日特点,海南消防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发布节日期间防火提示短信,制作森林防火系列短视频、动漫、H5等宣传产品,协调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共同推送,最大可能提升宣传提示覆盖面,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

在加大火灾防范工作力度的同时,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还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及前置备勤,确保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快速高效处置。清明节期间,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派出112辆消防车、615名消防救援人员,在107处风险场所和重点区域开展驻点执勤和流动巡防。国家消防救援局海南机动队伍派出80名指战员在三亚市、琼中县前置驻防。

“清明节小长假虽已结束,但随之而来的是‘三月三’‘五一’等节庆日,加上近期高温天气多,火灾风险加大。”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醒公众:强化安全用火用油用电用气管理,落实施工作业动火审批制度,防止用火不慎引发火灾。还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做到“五不”,即:不在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没有防火隔墙的群租屋或人员密集场所充电;不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充电;不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使用老化、破损的蓄电池、充电器、插座充电;不在室内、门厅、楼道等地方存放和充电;不长时间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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