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头条 今日要闻 高层动态 政法综治 平安建设 法治禁毒 队伍建设 百姓关注 政法人物 法院天地 阳光检务 警界传真 司法行政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天地
海口市秀英法院集中公开宣判4起涉毒案件,10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1-04-29

为贯彻落实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第5次调度会精神,打击毒品犯罪,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增强公众拒毒防毒意识,4月27日上午,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在海口中院对4起涉毒案件的1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此次宣判涉及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10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六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1.png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姜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非法贩卖毒品三十次、运输毒品一次,秀英法院经审理认为,其犯罪情节严重,依法判处姜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该案另两名被告人易某、谭某,分别因贩卖、运输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和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和八千元。

另外3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被告人林某犯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二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二千元;被告人洪某宁、杜某斌、吴某鹏、吴某儒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千元至二万五千元不等,另一名被告人杜某锦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此次毒品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彰显出秀英法院从严、从重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有力震慑了毒品违法犯罪。下一步,秀英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的蔓延,全方位筑牢禁毒防线,营造全民参与禁毒斗争的浓厚社会氛围。


来源: 海口市秀英法院集中公开宣判4起涉毒案件,10人获刑

本网站属海口市委政法委、海口长安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琼ICP备18001322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