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头条 今日要闻 高层动态 政法综治 平安建设 法治禁毒 队伍建设 百姓关注 政法人物 法院天地 阳光检务 警界传真 司法行政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司法行政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1-01-26

2021年1月25日,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中山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黎坚、王琪成功调解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捡1.png

【纠纷简介】

余某于2016年5月10日向朋友贝某借款伍万元整(¥50000)用于投资餐饮业,并签订借条约定到2017年5月10日还款。到期后,贝某多次向余某催讨欠款,余某一直避而不见。五年来贝某也曾多次到余某家讨要欠款,但余某的妻子蔡某表示自己丈夫的借款自己不清楚,不能就这样直接还款给贝某。2021年1月23日,贝某再次到余某家讨要欠款,得知余某因为中风,现在意识不清,已经没有生活自理能力。贝某以当初与余某签订的借条向余某的妻子蔡某追讨欠款伍万元整(¥50000),蔡某表示这几年自己家店铺都没有出租,没有收入,特别是自己的丈夫中风后,医药费、疗养费负担很重,一下子不能偿还这么多钱,希望对方能放宽还款。双方一直协商不下,不能达成共识,因此产生矛盾纠纷。

捡2.png

【调解过程】

1月25日,中山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在中山街道调委会约谈协商,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毕竟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的朋友,还是要本着互谅互让、“和为贵”的原则解决问题。通过两位人民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析法释法、温情疏导,贝某和蔡某(余某的监护人)也都表示各让一步,达成共识。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余某在2023年01月25日前向贝某支付贰万伍仟元整(¥25000)的借款。

二、如余某未按上述约定偿还贝某全部欠款 ,应以上述赔偿款项总金额贰万伍仟元(¥25000)为基数,自2021年01月25日起,以月利率1%计算,向贝某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款项为止。

三、贝某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不得在就本案再向余某追索任何费用,余某与贝某之间债权债务彻底结清。

捡3.png


来源: 法治龙华
上一篇:没有了

本网站属海口市委政法委、海口长安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琼ICP备18001322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