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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两万干部齐听宪法知识专题讲座 &《海南省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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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1日电 记者邢东伟 在2020年“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今天上午,海南省举办宪法知识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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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胡锦光作“加强宪法实施,建设法治化自贸港”专题报告,他从新时代依宪治国的重要性、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宪法实施与建设法治化自贸港三个方面,围绕建设法治化自贸港如何在宪法框架内落实建设自贸港政策、以宪法思维营造最好的营商环境、以宪法精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阐释了宪法的相关理论与丰富实践。

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肖莺子主持并讲话,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海南省政府副省长苻彩香,海南省政协副主席侯茂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出席。

讲座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在海南省人大会堂设主会场,海南省委各部门、海南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省属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驻琼、双管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及海南省纪委监委全体干部共1380余人在主会场聆听讲座。在海南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设分会场,共1.9万人在分会场收看讲座。

海南省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部署,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根据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努力为服务和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宪法实施,建设法治化自贸港

三、活动时间

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四、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6.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市县、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具体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分场活动的方式进行。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

(一)“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

1.组织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11月30日上午10时,组织参加司法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暨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同步举行海南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海南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宪法宣传周”活动责任单位分管领导或联络员参加。启动仪式以视频方式进行,主会场设在海南省司法厅二楼会议室,各市县(含洋浦)司法局设分会场。

责任单位:海南省司法厅

2.举办宪法知识专题讲座。12月1日上午9时,举办以“加强宪法实施,建设法治化自贸港”为主题的宪法知识专题讲座,海南省全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讲座以视频方式进行,主会场设在省人大会堂,海南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含洋浦)、乡镇、行政村设分会场。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3.召开普法责任制推进会。12月3日上午9时,召开海南省全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省、市(县)委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省、市(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以视频方式进行,主会场设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电视电话会议厅,各市县(含洋浦)设分会场。

责任单位:海南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海南省普治办、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4.开展宪法知识竞答网络直播活动。12月4日上午9时,举办“加强宪法实施,建设法治化自贸港”宪法知识竞答网络直播。直播以有奖竞答为主,配以个性抖音短视频宣传、实际案例、街头采访、网友实时问题反馈、法律专家在线答疑等方式进行线上实时互动。

责任单位: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委网信办

5.举办政法系统“124”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12月4日晚上20时,举办“法治护航‘自贸’建设平安海南”(暂定名)为主题的第七个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弘扬宪法精神,展示海南省政法系统法治建设成就。

责任单位:海南省委政法委、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6.组织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挂牌活动。12月4日、5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健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对海南省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第一批10个海南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挂牌活动。

责任单位:海南省司法厅、相关市县

(二)“宪法宣传周”分场活动

“宪法宣传周”分场设立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七个主题活动。各市县、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宣传内容,策划实施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整体效果。

1.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集中展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及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海南省工商联组织开设民营经济法治建设专场。海南省总工会组织开展全省工会“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海南省国资委、海南省工商联、海南省总工会

2. 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驻村法律顾问对村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

责任单位: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司法厅,各市县

3.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责任单位:海南省直机关工委,各市县

4.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综合运用班会、团队会、升旗仪式、模拟法庭、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演讲、书写宪法板报等形式,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晨读”“国旗下讲宪法”等活动。

责任单位:海南省教育厅

5.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各居委会开展一次社区居民法治课活动。

责任单位: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妇联,各市县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指导军地法官、检察官、军事律师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

责任单位:海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各市县司法局商驻军单位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

基本要求: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海南省委网信办、海南省旅文厅

六、宣传报道

1.请海南日报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采编刊发1篇综合性报道,推出海南省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报道和“七五”普法成效报道,12月4日刊发全国和海南省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

2.请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制作播出1-2期专题报道,及时播出各市县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报道和“七五”普法成效报道,12月4日播放全国和海南省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

3.请法制时报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设置专栏推出2-3期以宪法为主题的报道,推出海南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系列报道和“七五”普法成效报道。

4.请海南“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辟宪法学习宣传专栏。

5.各市县、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公园、广场、长廊、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运用户外显示屏、公交车(出租车)车载电子屏、楼宇(电梯)电视屏等宣传设施,以及在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和各类窗口服务单位等公共场所,推送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内容,发放宪法宣传读物,传播宪法知识,扩大活动覆盖面,增强感染力和影响力。

1-4项活动,请海南省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

七、其他重点活动安排

1.利用“海南普法”公益短信平台向全省移动、联通、电信用户推送宪法公益宣传信息。

责任单位: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普治办

2.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选择典型案例,采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现场旁听的方式,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

责任单位:海南省直各单位,各市县

3.开展《民法典》学习宣讲活动。从11月底开始至12月底,各市县、各部门可通过邀请我省《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企业、学校、村(居)开展宣讲。

责任单位:海南省直各单位,各市县

4.持续抓好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三年大会战、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单位:各市县,省直有关单位

八、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本方案中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其他单位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各市县、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宪法宣传。海南全省各级各类媒体要精心策划,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增强宣传实效。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力戒形式主义。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地方民俗文化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效果。要注意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来源: 法制日报传媒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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