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6日,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海甸司法所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郑智祥、陈玛丽、陈海峰收到一面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纠纷简介:2019年11月23日,当事人陈某来到海甸司法所申请调解,陈某于2020年7月初入职某美容公司,当时与人事部经理约定6000元/月保底,上岗前需要缴费3680元学会技术后才能正式上班,做满一年公司就返还学费,店长武某已从陈某八月份的工资扣除3680元,2020年11月12日店长武某以陈某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为由解聘了她,还有11月份工资剩下1156元没有发放,陈某觉得不合理,要求店长退回学费3680元和工资1156元共4836元,多次找店长武某,武某都不予理睬,因此双方产生了劳务纠纷。
海甸司法所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郑智祥、陈玛丽、在耐心听取纠纷事实后,分别与双方进行了交流沟通,特别是在与武某的沟通过程中,并对武某欠薪的行为进行了说服教育。经过多次调解的努力,武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支付余下工资1156元和学费3680元共4836元。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签订协议,至此一起拖欠工资的纠纷得以成功解决。
为此,当事人陈某特意专程送来“耐心调解,为民服务”的锦旗,表示非常感谢海甸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辛苦工作。接到锦旗后,调解员郑智祥、陈玛丽表示,群众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肯定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鼓励,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把满意的口碑留给群众,树立人民专职调解员的工作宣传及良好的工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