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宗隆、吴宗恒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目前已移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为进一步深挖彻查吴宗隆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缴相关涉案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转移、隐藏或使用以下涉案车辆的,请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涉案车辆情况如下: (1)琼ASH967(2)琼AHS809 (3)琼AA7799(4)琼AR2259 (5)琼EY6999(6)琼AM8387 (7)琼EE7799(8)琼A299W8 (9)琼A56F80(10)琼AWM013 (11)琼A0DW95(12)琼A36R60 (13)琼A9Y317(14)琼AB7426 (15)琼A88816(16)琼A799AG (17)琼A7G553(18)琼AGW991 (19)琼A578X6(20)琼A82N29 (21)琼A133Q0(22)琼A005BD (23)琼A1N701(24)琼AN9878 (25)琼A235U3(26)琼AK6885 (27)琼ALE063(28)琼E14419 (29)琼AD2878(30)琼AGC026 (31)琼A9275N(32)琼A76275 (33)琼A73765(34)琼A77872 (35)琼A78136(36)琼A71153 (37)琼A77131(38)琼A79705 (39)琼A78187(40)琼A75398 (41)琼A86756(42)琼AKZ503。 二、凡持有本案涉黑组织成员及其名下所属产业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主动携带借款借据、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向公安机关说明。 三、凡持有本案相关财物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主动将财物上缴公安机关。 四、凡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及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本案涉黑组织成员财物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主动将车辆上缴公安机关。 五、上述涉及的债权债务及合同文书所指向的财产,是否属于涉案财物,由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认定,并依法执行。 请相关单位、组织或个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涉案车辆。对于不按要求上缴财物,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有关线索,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奖励。 联系人:高警官13876561876;李警官15108935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