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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0)》 丁晖主持召开
发布时间:2020-11-12

11月11日下午,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丁晖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0)》等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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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0)》明确,到2025年,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支撑环境管理的基础上,我市将全面深化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到2030年,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高水平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

会议指出,实施环境监测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诊断,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基础条件。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建成全国领先、覆盖全市的大气、水、土壤、噪声、振动、海洋、生态“七位一体”的环境监测监控系统,稳步实现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居于领先水平的目标;积极推动环境大数据应用,做到部门大数据的互联互通,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测管联动机制,增加监测点位布设数量,打造联管联控的环境保护队伍,实时监控、溯源追踪,逐步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制度创新案例(送审稿)》,强调要始终坚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在便利化上下功夫、在创新监管体系上下功夫、在市场主体获得感上下功夫,注重制度创新的实际效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来源: 海口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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