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海南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海南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以及海口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海口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精神,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研究海口市检察院贯彻落实意见。海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思阳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部门负责人紧密结合学习内容和本职工作,分别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李思阳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全面总结了深圳经济特区40年来的五大历史性跨越,深刻揭示了深圳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十条宝贵经验,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特区工作开创新局面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李思阳强调,一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弘扬特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投身到海南自贸港建设当中。要学习借鉴深圳等经济特区建设先进经验,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自觉主动谋划工作和解决问题,严格按照省院“创一流”的要求,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杜绝“挂空挡踩油门”式工作。三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好海南自贸港建设。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优质美好的生态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努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