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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涉黑恶“保护伞”580人查扣“黑财”近百亿 海南扫黑除恶成绩单出炉
发布时间:2020-07-28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 罗慧

7月27日下午,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通报全省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阶段性成果。
从今年4月起开展全省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以来,在省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挂图作战下,各级各有关部门扎实有效推进“三个清零”、“六个跟进”攻坚行动。截至7月24日,全省58条重点线索中,已核查反馈56条,清零率96.6%,其中具有涉黑犯罪嫌疑5条,涉恶犯罪嫌疑15条,具有其他犯罪嫌疑25条;30起在侦在办涉黑涉恶案件中,已侦结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案件27起,清零率90%;8起立案侦办待收网涉黑涉恶案件,已收网6起;15名目标逃犯,已抓获和劝投7人;36件在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清零率100%;122件法院在审涉黑涉恶目标案件,已依法审结115件,清零率94.3%。清零攻坚战役以来,全省新增打掉涉黑涉恶团伙28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8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约18.22亿元,新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79件81人,原立案查结90件97人,移送审查起诉8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20年7月24日,全省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286个,其中涉黑犯罪组织44个,涉恶犯罪集团89个,涉恶犯罪团伙153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31人,缴获各类枪支89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近百亿元。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案件80件、涉恶案件385件。全省各级法院一审判决黑恶案件342起,罪犯1959人,处财产刑1.09亿元,重刑745人;二审判决黑恶案件124起,罪犯1136人,处财产刑6933.0074万元,重刑514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701件739人,作出处理580人,移送审查起诉86人。
在会上,省高院副院长陈文平介绍说,自4月7日全省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打响以来,全省法院在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和最高法院的直接正确指导下,始终牢记海南法院为全省自贸港建设保驾护航的使命担当,始终牢固坚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高线和法制底线,坚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从严从重”的惩治方针,扎实推进“清零”各项工作。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势下,全省法院紧密依靠党委领导,采取有力举措妥善应对疫情防控风险,“大案联办、难案精办、小案快办”,紧紧围绕“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伞网清除”三大目标,保质、保量、快速地审结了一批黑恶案件,并深入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据统计,在“案件清结”方面,按照“清零”攻坚工作的部署,全省有“清零”目标案件法院共26家,“清零”目标案件共122件。截至7月24日,已审结115件,未结7件,结案率为94.26%,全省已有23家法院完成“清零”任务。全省法院将于7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零”的任务。在“黑财清底”方面,全省法院进入执行程序涉黑恶案件共352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涉案标的额13684.43万元,截至7月24日,已结271件,未结81件。在“伞网清除”方面,截至7月24日,全省法院共审结黑恶“保护伞”案件共26件,涉案被告人共35人,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省高院、三亚两级法院在三亚当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成功把青法村打造成为海南版社会综合治理“枫桥经验”,得到了最高法院和海南省委的充分肯定。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徐振华表示,海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零攻坚战役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履职尽责。截至6月30日,审查起诉跟进攻坚的36件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清零攻坚战役部署检察环节的任务已基本完成。
徐振华还称,省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传达贯彻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成立由路志强检察长为总指挥的清零攻坚指挥部,召开全系统动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为打赢这场“硬仗”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省检察院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为重中之重,统筹调度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力量,组建办案专班开展集中攻坚。截止7月24日,已依法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吴挺森等25人涉黑案、潘海文等42人涉黑案、杨昌武等92人涉黑案提起公诉。持续深化“打伞破网”专项行动,自行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7件7人,向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72条。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没有挖出“保护伞”的3起涉黑案件,组织办案单位回溯深挖,加大排查力度,目前已挖出7条“保护伞”线索。
在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扫黑办副主任刘海志还通报了万宁文东清涉黑组织案、符森涉黑组织案、儋州陈吉镇涉黑涉恶团伙案、儋州吴云琥涉黑涉恶团伙案等全省公安机关侦办的一批涉黑涉恶重点案件进展情况。

全省公安机关侦办万宁文东清、澄迈符森、儋州陈吉镇、儋州吴云琥涉恶犯罪团伙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五指山市公安局侦办的万宁文东清涉黑组织案
2019年,省公安厅扫黑办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万宁市有一个以文东清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非法采矿、把持基层政权、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指定线索核查组对举报文东清的所有线索进行汇总研判并开展前期核查工作。2020年4月,省公安厅采取异地用警、指定管辖措施,指定五指山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侦办。
经侦查发现,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文东清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以家族关系为纽带,采取财物贿赂选民的方式上位,文爱精(已故)、文爱春、文东清三兄弟先后担任村委会支部书记、主任等职务,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欺压村民,侵蚀党的基层治理根基,并通过聚拢家族宗亲及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壮大势力,形成以文东清、文爱春为组织者、领导者的涉黑组织。该组织长期在万宁市后安镇等地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7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6亿余元。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澄迈县公安局侦办的符森涉黑组织案
2019年12月,根据省扫黑办转办的关于澄迈县福山镇迈岭村符学民、符森兄弟为首的涉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澄迈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开展核查侦办。
经过3个月的摸排,核查组掌握了该团伙基本涉案情况及人员组织架构。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启动后,澄迈县公安局把该线索列为一号线索开展专案侦查,并于2020年6月5日成立“6.5”专案组,6月9日将该案立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6月19-21日,在省公安厅的指导和支持下,澄迈县公安局对以符森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先后在海口、澄迈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50万余元。
经侦查发现,2005年至2019年期间,符森为达到扩大势力,称霸一方,非法占有、聚敛更多黑财的目的,纠集以符学辉、符学军、符学民等同胞宗族兄弟为核心骨干成员,以符晓、符学家、符学计等前科劣迹人员为成员组成涉黑团伙,在澄迈县福山地区多次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诈骗、职务侵占等为主要形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昌江县公安局侦办的儋州陈吉镇涉黑涉恶团伙案
2020年6月,根据省扫黑办转发的关于有人在儋州涉嫌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省公安厅立即指定昌江县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开展核查,发现一个以陈吉镇为首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今年7月,省公安厅指定昌江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该涉嫌“套路贷”的涉黑涉恶团伙立案侦查。
2020年7月11日,在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昌江县公安局调集警力对儋州地区以陈吉镇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团伙成员陈吉镇、黄红平、陈剑锋等9人,查封金行、典当公司等铺面4间、房产54处、土地17宗,查扣小汽车11辆、金银首饰一批(价值约1千多万元人民币)、现金20多万元人民币,冻结陈吉镇等人所掌控的5家公司的全部股权,注册资本共计8467万元人民币,冻结主要涉案账户651个,资金400多万元人民币。
经侦查发现,该团伙以陈吉镇名下的儋州雄龙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为据点,以经营典当业务为幌子,长期在儋州地区以“砍头息”“利滚利”、虚假债务等方式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垒高借款债务,胁迫借贷人以土地、股权、机械设备、车辆等财物作为抵押担保并重新签订协议,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欠款后,借助公证、仲裁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催收,逐步吞噬借贷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该犯罪团伙层级分明、分工明确,长期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暴力催收、从事“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牟取非法利益,涉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等,通过高利贷的模式放出资金及获取利润达3.6亿,受害人达上百人,严重破坏当地的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生活秩序。
目前,陈吉镇、黄红平等9人已被昌江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屯昌县公安局侦办的儋州吴云琥涉黑涉恶团伙案
2020年初,省公安厅不断接到外单位移交及相关群众举报,反映儋州市有一个以吴云琥、王天森、周立等人为主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故意伤害他人、寻衅滋事等恶性案件,在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工程、霸占他人土地,长期秘密经营、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暴力讨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指定由屯昌县公安局对举报吴云琥、王天森、周立等人所有的线索进行汇总研判并开展核查。2020年6月16日,省公安厅采取异地用警、指定管辖措施,指定屯昌县公安局成立“6.16”专案组进行侦办。
2020年7月24日凌晨5时许,在省公安厅的大力支持下,屯昌县公安局精心部署,统一行动,对以吴云琥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在海口、儋州两地统一进行集中收网。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现场查获砍刀一批、手机16部、现金10万余元、银行卡126张、车辆6辆、借条40余张、白银金属块60余斤,金银首饰、名表名包一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发布会还通报了海南法院近期审结的几起重大典型黑恶案件:
一是陈恒贵等62人涉黑案。
以陈恒贵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谋取巨额不法利益,通过组建“地下执法队”、采用“软暴力”与“硬暴力”相结合的手段,并大肆贿赂、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买“保护伞”,非法控制和垄断琼州海峡活体禽畜偷运行业,非法获利达7400余万元,共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诬告陷害罪、行贿罪等8项罪名。海口中院一审对被告人陈恒贵等6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省高院二审依法予以维持。
二是原万宁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麦宏章、原昌江县副县长周开东、原东方市委常委、东方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东等7人涉“保护伞”犯罪案。
被告人麦宏章、周开东、陈东、王忠东等人在担任昌江县党政部门要职期间,非法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怠于行使法定监管职责,包庇、纵容黄鸿发涉黑组织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当地老百姓“闻黄色变”,严重破坏了昌江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环境,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省一中院一审对被告人麦宏章等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省高院二审依法予以维持。
三是韩仁畴、潘民、潘志宁等46人涉黑案。
以被告人韩仁畴、潘民、潘志宁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长期盘踞文昌铺前地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的混凝土交易和采矿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共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行贿罪11项罪名。省一中院依法对韩仁畴、潘民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对潘志宁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目前该案省高院正在二审审理中,将于近期审结。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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