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海口美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唐某等9人涉团伙电信诈骗多名被害人钱财并致其中一名被害人自杀身亡案件,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期间,被告人唐某、秦某鸿、石某辉、陶某文、秦某强、罗某、李某均、王某华、张某国等人被邸某(未到案)、“张静”(身份不明,未到案)纠集到一起,参加了缅甸的一专门从事针对国内的电信诈骗团伙,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专门直接接触被害人的诈骗组,有专门将赃款转移的洗钱组,有提供国内银行帐户将赃款提现后转移到缅甸的提现人员。由李某均、叶某耀、程某等人假冒身份通过“谈恋爱”、“交朋友”等方式与被害人交往,以一个虚假的网络平台投资项目赚钱为由,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进行充值、交保证金解冻账号和个人所得税等理由使被害人不断被骗,再由洗钱组的唐某等人通过虚假的买卖DC币交易将被骗款项转入各被告人提供的多个国内帐户,最后由王某华、张某国、罗某等人在国内取现转移至缅甸。使用上述诈骗方式,先后骗取居住在海口市美兰区的被害人黄某和被害人李某香、李某、滕某等人的款项共计人民币459814.4元。2019年8月7日,被害人黄某因被骗一时想不开在海口市美兰区某公寓家中烧炭自杀身亡。
因该案涉及犯罪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承办法官王沈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认真审阅案卷,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做好充分的准备。办公室、法警队等部门协同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整个庭审过程依法规范、有序。
上午9点整,法警准时将9名被告人押送到法庭,审判长宣布开庭。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长熟练驾驭庭审,积极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辩论,对案件的事实进行了详实的调查,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合法权利。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