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城西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就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开展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执行,这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立法。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
吴成育所长对社矫对象进行点名,提问新入矫的社矫对象,并向社矫对象们强调社矫监管有关规定,要求社矫对象要加强学习和自我改造。司法助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特别是对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和职责、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未成年社区矫正特别规定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使社矫对象了解应当如何配合矫正改造工作。
学习《社区矫正法》结束后,吴成育所长还就清明节期间安全稳定,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社区矫正对象要自觉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保持手机畅通,不得擅自离开海口,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远离黄、赌、毒,不酒后驾车,不酗酒闹事,不参与违法活动和群体性事件,有事要及时向司法所报告。并提倡社矫对象清明期间文明祭扫,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参加集中祭扫、集中共祭、骨灰撒海等集体活动,还要注意清明消防安全,不能违规野外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