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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3-24

3月19日上午,龙华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3月4日及3月18日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会议、3月5日省委书记刘赐贵主持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及中政委、“两高两部”《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和省检察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通报我院最新疫情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情况,听取第一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办理妨害涉疫情防控案件情况汇报,并就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保障及涉疫情案件办理工作进行部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刚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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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疫情发生以来,龙华区检察院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各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共介入、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4件10人,深入了解涉疫情治安案件8件,上报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条。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学习贯彻。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防控部署举措及相关文件精神,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把握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保持高度警惕,优化本院防控举措,指导干警做好疫情防控。二要进一步扎实推进防控举措,落实细节管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特别是党员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挂点乡镇和社区开展防控宣传。严格落实家属境外返琼及时向单位报告制度,并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健康申报和执行隔离相关规定。三要坚持统筹推进,服务龙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继续抓好案件提前介入,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要抓好典型案例上报。在民行检察工作中,抓好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工作,引导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做好上报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跟进工作,及时办理。四要认真履职,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各部门主动担当,认真履职,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检察工作,及时、准确打击阻碍企事业单位复产复工违法犯罪,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秩序。


来源: 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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