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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区发布通告: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发布时间:2020-02-05


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实施“五个必须、五个严禁”疫情管控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根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工作要求,为加强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人员管控,现就疫情防控“五个必须、五个严禁”通告如下:

一、必须封闭管理,严禁随意走动。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至2个出入口,24小时专人值守,人员进入测体温、戴口罩、不串门、少出门;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强制性全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二、必须如实报告,严禁隐瞒不报。出现发热(≥37.3℃)、咳嗽等症状以及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返回海口等人员,必须于2小时内向村、社区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谎报个人信息以及不配合村(居)健康服务管理等行为,如经发现,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必须保障民生,严禁人员聚集。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内的农贸市场、超市及药店必须开门营业,定期消杀,进出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严禁人员聚集活动,“红事”停办、“公期”不办、“白事”从简,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四、必须落实责任,严禁擅自租赁。出租人必须加强对承租人、借住人的管控,严禁在疫情期间新办房屋租赁业务或将房屋借住他人,如包庇隐瞒承租人或借住人信息造成疫情发生等情况,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五、必须措施到位,严禁敷衍塞责。小区物业(管理方)或村(居)委会必须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定期开展区域消杀(必须有消杀记录)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严禁出现不履职、不负责等行为,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以上“五个必须、五个严禁”措施,全区上下共同落实,特别是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造成疫情防控出现问题的,视情节采取治安管理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按管理权限采取党纪政纪处分。

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来源: 海口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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