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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秀英区发布公告: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
发布时间:2020-02-05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进一步强化城市和农村社区管理,坚决防止疫情扩散,2月4日,海口秀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十个一律”管理的公告》(秀办发〔2020〕2号),决定实施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十个一律”防控措施。

  具体举措如下:

  一、全区所有城镇居民小区、农村村民居住生活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由专人负责24小时值守,人员进出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二、非本小区、本村人员而居住、工作在该区域的,进出一律实行“出入证”管理。临时到访人员谢绝入内,特殊情况确需出入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小区、村居住人员一律不得集聚、聚会,不得串门会友。进出居住区域或在公共场所活动的应该佩戴口罩。

  四、小区、村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小区、村一律定期进行消杀,电梯等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加大消杀频次。

  六、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及时向社区或村委会报告并及时就诊。社区及村委会要安排人员随访,有疑似情况的要向上级报告并按规定处置。

  七、小区、村住户从海南省外返回居住或新来居住的,一律12小时内向社区报告,填写报告表格,并遵守防控规定。

  八、在封闭管理期间,一律不得办理房屋出租或租赁手续。

  九、对不主动申报、隐瞒申报、拒绝接受测温、不配合居家观察、擅自出租房屋等妨碍防控工作的人员,一律教育纠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防控工作人员在防控工作中失职失察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来源: 海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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