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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警方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暨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0-01-07


记者1月7日从海口警方获悉,为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海口警方充分整合交警、治安、城警等多警种警力,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进一步提升管控力度,以大货车、电动自行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部署开展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多警种联勤联动、全天候严管严查,全力以赴除隐患、管秩序、防事故、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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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取得实效,海口警方成立了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的整治行动工作指挥部,强化统筹协调、警力调配和督导检查,整合交警、城警和各分局等相关警种警力组成多个整治组,依托“路长制”“警保联控”等机制组织各级路长和路管员共同开展打击整治,街面执勤警力既要管交通也要管治安,进一步强化社会面防控。行动中,各整治组将突出重点道路、重点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风险隐患等“三个重点”,全面排查市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会同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以国省道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的全面、滚动、常态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电子台账并向社会公布提示;深入重点企业,以客货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为重点,每月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对隐患突出的企业集中约谈、曝光,建立约谈台账,对运输企业涉嫌违法犯罪导致发生事故的,开展深度调查,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刑事责任,倒逼企业和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持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加强驾驶员教育,紧盯“两客一危一重一挂一校”、“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及驾驶人存量安全隐患,按照“车车落实、人人过关”的刚性标准,实行包干责任制,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完善车辆盲区监控、侧边护拦、反光条等安全防护措施,对逾期未报废“两客一危一重一挂一校”车辆,逐车落地追查,确保“带病”驾驶人不开车、“带病”车辆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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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海口警方将紧盯“源头、城市、公路、农村”四大战场,以路面为主战场,强化警力部署集中开展货车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酒驾醉驾毒驾专项整治等“三大行动”,在强化路面执法上集中发力,迅速提升路面管控力度,营造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根据货车出行的特点,通过固定点位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密查处货车重点违法行为,对货车实行“逢车必查”,重点查处货车超载、超限、疲劳驾驶、违法停车、闯红灯、涉牌涉证、闯禁行、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非法改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夜查整治行动,坚持常态治理,固化夜查行动经验,城乡统筹、警队联勤,构建严密的整治网络。管控范围从城市向郊区农村延伸,从节假日向平时延伸,从夜间向白天延伸,全区域、全时段、全车型、全覆盖严查严打酒驾醉驾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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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海口警方将结合社会文明大行动,发挥文明交通志愿者作用,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工地开展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为,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规载人载物、扎堆候客等违法行为。对违反电动自行车“九不准”中闯红灯、逆行、搭载超过1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靠右侧行驶、驾驶无牌或超标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执勤民警将暂扣车辆,责令参加网上交通法规教育学习;对违反电动自行车“九不准”中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和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人,处以现场处罚的同时,责令当事人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戴绶带、手持小红旗在路口参加路面体验执法。对不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现场暂扣车辆,要求驾乘人员配戴安全头盔后,再接受现场处罚,如不能配备安全头盔,依法扣留车辆;对在车站、码头及涉嫌非法营运被查扣车辆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律要求参加违法再教育,前往违法处理大队参加无纸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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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还了解到,为有效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支持此次整治行动,海口警方还将充分借助媒体力量发挥宣传助战作用,强化点上定制教育和面上定向宣传,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高位传播、立体覆盖、长效震慑效应。通过短信平台、微信推送等方式,对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开展“点对点”的安全警示提示,宣传普及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和安全驾驶技能;定期对终生禁驾人员、多次违法车辆、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人员等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利用春运契机,积极协调联动相关政府部门,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工地,形成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舆论氛围。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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