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头条 今日要闻 高层动态 政法综治 平安建设 法治禁毒 队伍建设 百姓关注 政法人物 法院天地 阳光检务 警界传真 司法行政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主题教育
龙华区检察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第四期
发布时间:2019-10-25

10月20日下午,龙华区检察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第四期,学习专题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刚主持,党组成员及各业务条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111.jpg

读书班上王刚检察长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性的体现、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传承、正确认识新时代人民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新时代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着力点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三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题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三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专题。

2222.jpg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学习和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谈体会谈收获。认识各有千秋,内容各有侧重,既有对工作的回顾和思考,也有对照自身查找差距的反思和总结,对立足岗位担好使命的决心和干劲。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彭群谈到:新时代如何做好检察工作,这份答卷怎样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考验,检察干警应在工作中多思考以下问题:
一是要多思考我们检察工作是否顺应了群众的期待。司法公正是社会清明的重要标志,也是群众利益保护的法律基础。检察干警作为法律监督者实现司法公正,要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自觉摒弃骄奢散惰的不良作风,勇于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二是要多思考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是否合乎群众需求。群众路线决定群众意向就是我们检察工作的方向进行。践行群众关注点是我们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是我们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检察干警要善于听取广大群众的声音,帮助把准检察工作的前进方向
三是要多思考分析检察工作创新点是否有效破解了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难题。比如如何用法律监督职权为群众合法权益编织保护网,如何解决好检察任务繁重和群众工作急需的矛盾等问题。

龙泉检察室负责人陈孝诚谈到:在今后工作中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通过司法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司法亲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亲民之声、便民之举、惠民之实、护民之德,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精神,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决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司法工作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司法工作根本目标,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案管条线负责人张虎谈到:学习了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论述,我认识到“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落实在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把握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司法需求。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在吃饱穿暖的同时,还会关注更高层次的民主法治等需求,不仅关注自身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也关注整个社会的民主法治环境,关注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这些转变对检察机关维护人民权益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时刻着眼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 利用办案、调研等方式,深发现和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了解人民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最需要检察机关干什么。只有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才能真正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为人民所盼。也只有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才能做好检察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检察产品内涵,提升检察产品质量水平。检察干警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在司法为民的一个个案件中、一件件实事中,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努力奋斗。

最后,王刚检察长在小结时谈了几点认识: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核心要义所在,检察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上体现检察干警的担当作为,以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支持不支持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准,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是要筑牢思想根基,进一步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回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准确性,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执法为民,通过实实在在的具体举措,对群众的需求,认真落实好“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回复”的要求,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应,扎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禁毒三年大会战、公益诉讼、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积极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积极通过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认识和理解,对标找差距,不断转换学习动力,理清工作思路,做到常怀忧民为民之心,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本网站属海口市委政法委、海口长安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琼ICP备18001322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