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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发布时间:2019-10-1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指导思想,切实依法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责,落实路志强检察长提出的公正高效、忠诚担当的工作理念,琼山区检察院云龙检察室全体干警发挥乡镇检察室基层前线的特点,聚焦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主责主业,在辖区乡镇内进村入户,加大巡查走访力度,收集公益诉讼线索,取得了切实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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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九月中旬,云龙检察室干警在辖区内进行日常公益诉讼线索巡查走访,途径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辖区的海榆东线公路时,发现隶属于三门坡镇海垦集团红明农场的国有橡胶林木正在被大量砍伐,森林资源遭到破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干警们立即停车上前,依法出示工作证件,向在场作业的工人们了解情况后,发现此次伐林作业没有取得林业相关部门审批时,立即要求工人们停止作业并进行拍照取证。在初步掌握了解案件线索缘由的基础上,云龙检察室干警当机立断,将该线索移送该院第四检察部,进一步依法调查落实。

该院第四检察部接到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分别对海口市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要求依法履行职责,恢复植被,加大辖区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好生态环境资源。

整个案件从线索收集、调查取证到发出检察建议书,前后用时不到10天,用切实的工作效率维护了公众利益。

下一步,云龙检察室干警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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