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头条 今日要闻 高层动态 政法综治 平安建设 法治禁毒 队伍建设 百姓关注 政法人物 法院天地 阳光检务 警界传真 司法行政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警界传真
拘留5人!海口交警持续开展“鬼火”摩托车整治
发布时间:2019-10-15

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持续开展“鬼火”摩托车专项整治,10月11日至12日,再次查获12辆“鬼火”摩托车,依法拘留无证驾驶人5人,责成监护人或校方加强教育监管7人。

据介绍,10月11日至12日,海口公安交警龙华大队执勤民警在火车东站站前路、大同路、滨海大道假日海滩、丘海大道等路段,先后查获12辆“鬼火”摩托车。经查,驾驶人吉某建、田某宁、刘某省、黄某庆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于无证驾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对4人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一律合并处以罚款1600元的处罚和扣车,并处15日拘留;另外一名无证驾驶人则处10日拘留;对于7名属于未成年或在校学生的驾驶人,经民警依法批评教育或处罚后,责令其监护人或校方加强监管教育。

据了解,海口公安交警已将“鬼火”摩托车的整治列入日常巡查整治对象之一,全力遏制“鬼火”摩托车的违法势头,维护海口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本网站属海口市委政法委、海口长安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琼ICP备18001322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