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伴随着台风“剑鱼”带来的风雨,秀英院就两件“骨头案”展开两套房屋强制清场工作。为保证本次强制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经院、局领导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成立强制执行清场现场指挥领导小组。
本次强制清场工作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芸担任总指挥,执行局负责人宋岩、法警队队长庄浩担任副总指挥,共出动执行干警22人,法警11人,警车6辆。为保证强制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本院特别邀请了区人大法工委主任黄华顾、秀英区人大代表朱德华、吴雪丹、罗成、蔡锦江对本次强制搬迁行动进行监督、见证,邀请海口市电视台《看法》栏目对本次行动全程跟踪报道。
赵某向田某、陈某借了50万和100万两笔投资款,迟迟未予偿还。田某、陈某一纸诉状诉至本院,在诉讼过程中二人保全查封了赵某位于海秀西路和海秀路的两套房产。直到判决履行期限届满,赵某仍不还钱。
田某、陈某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被查封房产进入拍卖程序。从2017年初至今,本院多次在赵某两处房产张贴公告,要求赵某限期搬离,赵某均置若罔闻。
今年7月19日,赵某名下位于海秀西路的房产经二拍流拍后变卖成交,同时申请人同意接受以海秀路的房产抵债。承办法官何一峰多次与赵某联系,赵某依然不为所动。秀英法院通知赵某限期搬离,否则本院将强制搬迁。赵某却扬言家里有许多古玩名人字画,弄丢弄损赔不起。随后秀英法院迅速拟定强制搬迁执行方案,为保清场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分为三组,两组分别负责两处房产清场工作,另外一组负责将搬离的物品清点搬至指定仓库。
早晨8点30分,张芸副院长的一声令下,各小组驱车出发。
上午9点整,各小组陆续就位。负责强制清场工作的干警打开目标房屋大门时被惊到了,房屋里生活用品一应俱全,果然是个大工程。在各组组长安排工作任务后,执行干警们马上联合搬家公司工人开始强制清场工作。
执行干警联合搬家公司对屋内物品进行搬离,并登记造册,执行法警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清点搬运过程。
执行干警就房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针对易碎及字画物品,执行干警分类运送,妥善保存。
上午10点整,第一批物品从两处房屋内清出,运往指定的存放仓库。
海秀西路房屋第一批物品搬离
海秀路房屋第一批物品搬离
上午10点半,清场工作出现小插曲,执行干警在赵某两处房屋里发现了共计四把管制刀具。
经请示汇报院、局领导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报警后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中午12点30分,清场工作仍在进行,执行干警们顾不得休息,简单吃了盒饭后便又投入工作中。
下午17点整,最后一件物品入库,清场工作顺利完成。房屋全部物品均登记造册完毕,放置在指定仓库中,并再次通知被执行人限期领取。
在本次清场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和四名区人大代表进行全程监督,海口市电视台《看法》栏目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此次强制搬迁执行工作历时九个小时,成功腾退房屋两套。强制清场是执行工作中的“老大难”、“硬骨头”,本次执行活动充分表明了本院敢啃“骨头案”的决心,是秀英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缩影。下一步,该院将继续高举执行利剑,披荆斩棘,坚决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