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头条 今日要闻 高层动态 政法综治 平安建设 法治禁毒 队伍建设 百姓关注 政法人物 法院天地 阳光检务 警界传真 司法行政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阳光检务
龙华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工作协调会推进认罪认罚制度落实
发布时间:2019-07-16

近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定安组织了2019年第二期认罪认罚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并就认罪认罚案件检察机关应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进行了部署和要求。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制度执行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审判机关正确适用,推动该项制度彰显成效,龙华区检察院分别于7月9日与龙华区法院、7月12日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认罪认罚工作协调会,就认罪认罚工作的相互配合推进展开了深入探讨。

与龙华法院的会议先由区检察院对前期的认罪认罚工作进行了阶段总结和汇报,向区法院通报了检察机关将对认罪认罚案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的工作部署。会议中,区检察院就如何精准量刑、庭审程序如何回转、法院不同意量刑建议的情形、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何时开展以及毒品、危险驾驶等常见罪名的量刑从宽幅度等方面问题与龙华法院进行了探讨并达成共识,为今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形成指导性的规范。

与交警支队的协调会,就受案率较高的危险驾驶、交通 肇事可能适用缓刑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前置社会调查以及建立集中送案、集中受理等机制以保障案件快速办理,区检察院就该类案件如何开展证据收集工作进行了引导取证。

最后,龙华法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均表示认罪认罚程序虽然是由检察机关主导进行,公检法司各部门应相互配合,推动该项制度落地见效,对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统一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本网站属海口市委政法委、海口长安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琼ICP备18001322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