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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重拳出击 集中拘留惩治拒执 ——龙华区法院参加市区两级法院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19-07-15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海口中院开展"利剑"专项行动的动员和部署,7月12日,龙华区法院参加市区两级法院统一执行行动,各个执行法官团队分批多路,对一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拘传。陪执员、人大代表全程见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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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前,执行局召开专项会议,组织各个法官团队对相关案件进行了认真摸排,针对不同的案情分别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做好了充分准备。执行当天,党组书记、院长钟文渊坐镇执行指挥中心担任总指挥,通过单兵作战系统与执行人员实时沟通,第一时间下达指令,确保执行顺利有序。

案例一:

申请执行人海口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马某、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一、二审判决马某、王某向海口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店铺转让款70000元及违约金14000元。2019年3月7日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龙华区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到今日头条,被执行人得知后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和法院表示愿意和解,但始终未能主动履行。7月12日,在市区两级法院联合执行高压态势下,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多次与被执行人做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采取司法拘留的后果,经过4个小时劝说无效,执行法官决定移送拘留所。在运送被执行人至拘留所的途中,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80000元,剩余款项申请人表示不再追究,被执行人当场转账全部履行完毕,自此该案顺利执结。

案例二:

韦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吴某借款后产生纠纷,经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韦某需向原告吴某偿还借款本金358341元及利息,但韦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韦某却玩起了失踪,长期找不到人。随后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并及时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划扣18000元,同时多方寻找线索。经查,韦某还担任龙泉镇市井村道某村村民小组委员会小组长。7月12日,经申请执行人连夜蹲守,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在村委会召开工作会议,执行法官立即带领两个法官团队、5名法警找到被执行人,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已没钱为由拒绝还钱,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并当场扣押被执行人的一辆丰田皇冠车。被拘传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多次对被执行人韦某进行了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如果此次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拘留罚款。慑于强制拘留措施的威慑力,当天下午,韦某当场还款7万元现金,随后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在韦某又偿还了11万元现金后,将扣押的丰田皇冠车交还韦某。双方签订和解长期履行协议,约定被执行人韦某在6个月内偿还全部剩余款项。

此次集中执行共执行案件14件,出动干警41名,警车、公务车9辆,当场和解5件,执结1件,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行清场3件,执行到位金额30.7万元,取得良好效果。6名被执行人在被拘传后主动偿还部分欠款并达成和解协议,因此并未采取拘留措施,今后,龙华区法院将进一步完善集中执行常态化工作机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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