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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英区检察院联合辖区法院、公安、司法局召开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 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并会签相关文件
发布时间:2019-07-05

为深入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及省院关于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秀英区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7月4日下午,秀英区检察院联合辖区公安机关、区人民法院及司法局召开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并会签《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细则》。秀英区检察院、秀英区法院、海南省港航公安局、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区司法局六个单位的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办案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与会人员对照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认罪认罚案件的判断标准、集中移送及办理程序、值班律师派驻及其诉讼地位、速裁程序的适用、量刑建议规范化及量刑建议的采纳等方面展开热烈探讨,对于前期适用认罪认罚办理刑事案件中遇到的问题与分歧达成了共识。随后,秀英区检察院与区法院、港航公安局、秀英公安分局、开发区分局、区司法局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细则》会签执行。

会议现场

为制定好上述《实施细则》,秀英区检察院派员多次赴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听取意见,各部门也提供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共同逐项逐条落实,反复细致修改而成。《实施细则》共十一章69条,全面规定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着重细化公、检、法、司四部门在刑事诉讼各环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衔接,强调权利保障及程序规范,明确了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过程中的工作规程。

今年以来,秀英区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相关规定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开展。先后研究制定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不起诉实施细则》《关于在办理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中适用社会公益服务的工作机制》,编纂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占全部起诉案件的44.12%,初步搭建起秀英辖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四梁八柱,取得了一定成效。

此次联席会议的成功召开及《实施细则》的顺利会签,不仅协调解决了秀英辖区司法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统一执法尺度,还有利于推动公、检、法、司各部门提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思想认识,加强联动、促进配合,为共同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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