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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检察院传达学习中央第18督导组海南反馈会议精神检察
发布时间:2019-06-13

6月10日下午,海口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海南反馈会议精神及省委刘赐贵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政法委刘星泰书记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张琦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市委政法委鲍剑书记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切实防止在扫黑除恶斗争中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的通知》精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思阳主持会议,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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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市院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把督导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对党忠诚的具体检验。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化整改方案,坚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会议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要统一思想,切实做好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人员保障,建立办理扫黑除恶案件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工作不松劲。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为契机,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持干劲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

三是做好对照检查。要在过去一年半认真工作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对照中央督导组反映的问题,主动查找自身工作当中的不足。

四是加强检察监督。持续加强司法办案,加大涉黑涉恶案件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力度,严把法律政策界限,不枉不纵,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结合办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社会风险防控。

五是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在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发现、移交保护伞线索,进一步加大对“黑财”的查封、冻结、没收、追缴力度。

六是加强宣传力度。贯彻落实省检察院部署安排,积极筹备新闻发布会。各业务部门要加强总结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提出案件规律及社会管理治理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的作用,以此完善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对涉黑涉恶的防范意识。要动员人民群众举报检举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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