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以来,美兰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院有关司法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加强部门联动性,保证司法救助工作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切实做到救助急难、化解矛盾,使司法关爱直抵民心。
6月10日上午,一起寻衅滋事案的被害人家属来到美兰区检察院,将印有“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暖人心”和“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两面锦旗分别送到检察院未检部门干警和第六检察部控申条线干警手中,并向他们表达感激之情。
2019年3月,被害人甘某涛在海口市白龙路某宾馆门口被黄某望、符某江(未成年)、陈某强、陈某富等人无故殴打,甘某涛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
甘某涛以电动车拉客为生,家庭经济困难,无固定收入且无积蓄,住院治疗已花费六万余元,其父母年迈体弱,仅依靠务农赚取微薄经济收入,无法在医疗费用上给予甘某涛足够的经济支持。因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甘某涛被迫出院。根据医嘱,甘某涛还需要后续康复治疗,但犯罪嫌疑人赔偿不到位,后续的康复医疗费使甘某涛一家生活陷入困难。
为了不让甘某涛家庭因案致贫,美兰检察院未检部门迅速与院第六检察部控申条线积极展开沟通协作,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
5月29日,被害人甘某涛的家属到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提交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材料。经核实,被害人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相关规定,美兰检察院依照国家刑事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及时向被害人家庭送去10000元司法救助金,以缓解被害人家庭经济负担。
因被救助人甘某涛受伤后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检察院控申条线干警和值班律师上门对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进行公开答复,释法说理,一并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以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经办案检察官多次沟通协调,被告人家属同意赔偿被害人损失2万元。
2018年至今,美兰区检察院先后共对19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8.2万元。下一步,美兰检察院将继续在人权保护、民生保障的大局和格局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救助、帮扶、安置等手段开展被害人司法保护全面化、系统化救助,及时为群众解决生活困难,传递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