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头条 今日要闻 高层动态 政法综治 平安建设 法治禁毒 队伍建设 百姓关注 政法人物 法院天地 阳光检务 警界传真 司法行政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阳光检务
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检察长“零距离”接访传递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19-04-22

近日,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刚分别接访了两起信访积案当事人林某某和张某某。接访过程中,王刚检察长详细记录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全面听取其诉求,并从案件事实、程序、政策等方面进行回复,认真回答了来访者提出的问题,阐明了案件办理有关规定和检察机关下一步处理意见,并表示一定会及时给当事人答复。


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该院认真贯彻路志强检察长提出的“三个穷尽”和“三个必须”,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全力处理好每一件信访案件。

一是公开检察长接待时间表,介绍当日接待的检察长信息,方便来访群众及时了解,畅通来访渠道。

二是定期梳理涉法涉诉案件线索,分析评估信访工作风险,及时向分管检察长汇报。对来访反映的典型案件、久拖不决的疑难复杂案件和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及时登记汇报,预约检察长接待。对划归为预约检察长接待的案件,提前分析研判案情,制定接访方案,协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三是积极搭建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平台。在检察长接待林某某张某某同时,邀请第三方律师一同参与接访,听取信访人陈述,了解信访人诉求,疏导信访人情绪,值班律师全程参与,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并为该院处理信访案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

四是完善检察长接待流程,做好对接访过程的登记、记录和整理工作,形成完整的工作纪要。对检察长的批办意见,责令相关业务部门抓紧办理,并严格按照检察机关对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持续跟踪案件,督促抓好落实反馈。

通过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架起了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新桥梁,实现了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保障美好新龙华建设的责任担当。


来源: 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

本网站属海口市委政法委、海口长安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琼ICP备18001322号-1

琼公网安备 4601050200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