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琼山区人民法院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冯某鸟、刘某瑚、朱某风和刘某良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庭审。龙塘镇仁三村20余名村民和村干部旁听庭审。
寻衅滋事
被告人冯某鸟分别于12月13日、21日和28日纠集被告人刘某瑚等人在大园路某酒吧采用摔酒瓶、对骂叫嚣、佯装打架等方式,故意引起酒吧现场秩序混乱,将客人吓跑。
拉帮结派 打砸报复
2018年1月,被告人冯某鸟成为“三龙会”微信群的群主,2018年2月7日,“三龙会”成员吴某丁在海口大园路某酒吧门口被人打伤,被告人冯某鸟在“三龙会”微信群里提议到该酒吧打砸报复。当晚,冯某鸟伙同被告人朱某风、刘某瑚等几十人将酒吧的钢化门玻璃、苹果电脑、光束摇头灯等设施打砸损坏,经鉴定,共损失人民币4.6万余元。
持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
2018年2月6日晚,被告人刘某良的朋友告诉他“演丰人”欠钱不还,让其召集兄弟与“演丰人”打架。刘某良便在“三龙会”微信群里号召成员到琼山某学校门口集合“备战”。刘某良在群里要求成员带上刀、钢管等器械冯某鸟附和。当晚,冯某鸟、刘某良和刘某瑚等十几人携带刀、钢管等器械前往约架地点,但均未找到“演丰人”,打架未遂后便各自离开。
公诉机关认为:四名被告任意毁坏他人财物,纠集多人进行斗殴,扰乱公共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求法院依法判处。
4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由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涉案被告人较多,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