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好广大师生的舌尖安全,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督职能。3月27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海口市龙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对海南大学城西校区、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华侨中学、金盘一号幼儿园四所学校的食堂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主要对校园食堂的资质许可、台账记录、票证材料、食品溯源、餐具消毒、环境卫生、健康证明、加工流程、冷冻贮存、食品留样等相关方面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四所学校严格规范食堂管理制度,卫生工作基本达标。但仍然存在台账记录不够详细、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不够全面。其中个别学校存在食品储存标签不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登记不规范、外购熟食制品和糕点成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地面潮湿等问题。
检查现场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一方面在现场对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指导。另一方面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学校食堂限期整改,确保食品安全规范得到落实,严防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同时检查人员督促各学校要尽快落实好陪餐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师生健康问题。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检察机关也将继续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守护好校园“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