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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有保障 “贴身”免费服务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调解有高招
发布时间: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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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些材料先拿回去,我一会再跟司法所对接了解一下这个案子的进度,再给你回复确认。”11月22日上午,在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驻区法院诉前调解室”(下称调解室),调解员崔圣耐心地给当事人解答矛盾纠纷调解的相关事宜。


  俗话说“一场官司双方累,不如调解最实惠”。当事人郑某对这句话更是感同身受。郑某因工作原因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合同纠纷,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在崔圣等调解员帮助下开展诉前调解,双方最后达成调解协议,这起劳动合同纠纷也得以成功化解。


  “我们也不想打官司,耗时费力花钱不说,上了法庭就意味着撕破脸,以后见面也尴尬。”郑某告诉记者,通过诉前调解就把问题解决了,大家都开心。


  2012年4月,美兰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设立全省首家驻区法院诉前调解室,积极探索诉前人民调解模式,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讼之累、官司之苦,2013年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当事人在诉前调解室签署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愿意,可暂时不立案多元调解最短时间“贴身”化解矛盾纠纷


 “不少当事人或者到调解室咨询,或者通过12345热线咨询,为快速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我们会根据案情把案件分流到各街道调解委员会。”崔圣告诉记者,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化“大调解”模式,可以充分发挥调解方式柔缓、简便快捷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


  今年2月的一宗调解案子令崔圣印象深刻。崔圣告诉记者,王某与杨某向美兰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对王某的诉求进行登记后,依照“诉前问诊分流”办法,了解到王某愿意进行诉前调解,该案遂暂缓立案,分流到了调解室。“通过多方介入‘大调解平台’,最终以最短时间处理了这起纠纷。”崔圣说。


  据介绍,自2012年美兰区司法局建立诉调对接制度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案700余宗,无一件申请执行,无一件信访投诉。


怕协议不管用?法院给确认法院“担保”的调解协议让当事人安心



“拿到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我就放心了!”姚某激动地说。11月2日,美兰区司法局运用“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纠纷解决机制,高效化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避免了群众诉累,实现了对当事人权益的平等保护。


  今年年初,姚某到海口某贸易公司承揽装修项目,期间因施工中操作失误导致烧伤,与某贸易公司就责任及赔偿争执不下,姚某想提起人身伤害责任赔偿诉讼,在调解室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开展诉前调解,最终与某贸易公司达成赔偿协议。


  “协议签订后,姚某对于某贸易公司能否履行还款义务却心存疑虑。”受理该案的美兰区人民街道调委会调解员林艳介绍,在她的建议下,姚某向美兰区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立案庭法官经依法审查,确认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并作出民事裁定书,至此,这宗纠缠了大半年之久的矛盾迎刃而解。


  林艳表示,根据案件的争议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加强诉前调解,把简单案件化解在诉讼之外,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贴身”免费服务还不够“调解员”琢磨进一步提升调解公信力



“调解室刚设立的前几年,一直面临案件量少、司法确认比例低、经费保障不足等困难,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美兰区司法局副局长杨妹告诉记者,有效整合各方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形成工作合力,主动服务群众,从源头上为群众化解矛盾,是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重点关注的问题。


  作为全省诉调对接先行先试者,美兰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共同形成《关于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工作平台、调解员网络对接等制度,将诉调对接贯穿于法院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通过加强调解员培训,邀请专业律师和法官参与调解,进一步提升调解的公信力,也能使当事人信服。


  “诉调对接成为解决群众纠纷的一个重要渠道,是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创新升级,不仅做到调解‘零收费’‘零距离’,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杨妹表示。


来源: 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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