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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检察院与天津市滨海新区检察院、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共建自贸检察工作合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8-11-16

11月1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煜一行3人到海口市检察院开展共建自贸检察工作合作交流活动,签署了《共建自贸检察工作合作协议》。海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思阳出席并主持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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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李思阳检察长介绍了海南建设自贸区(港)相关情况,他认为面对海南自贸区(港)的新机遇、新挑战和新使命,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并就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出一些工作思路。接着,王煜副检察长介绍了天津自贸区的基本情况和自贸区检察工作的实践经验。

最后,海口市检察院与天津市滨海新区检察院、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签署了《共建自贸检察工作合作协议》,建立自贸区(港)法治建设交流机制,建立自贸区(港)营商环境共赢机制,畅通领导班子建设经验交流渠道,建立学习考察培训机制,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建立检察信息交流制度等。该协议跨越两地连接三院,互通自贸区(港)各类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经验,吸纳自贸区(港)建设中最新法律研究成果,共同为中国自贸区(港)建设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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