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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采访笔记”①】一波三折的动物实验尸体污染案
发布时间:2018-10-20

【开栏语】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3个省份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之后,由试点推向全国。自公益诉讼全面铺开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在新的“赶考”中交出了一份漂亮的答卷。

  一直以来,海南省海口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全省公益诉讼改革中始终扮演着“先行者”角色,办理了大量公益诉讼案件,向多家有关单位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一个个公益诉讼案件,一份份检察建议书,凝聚着检察官的心血和汗水,闻之令人肃然起敬。

  本版自今天起,开设“海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采访笔记”专栏,刊发本报记者对海口检察机关办理的多起公益诉讼案件的采访笔记,让一篇篇采访笔记讲述发生在椰城大地上的公益诉讼故事。敬请关注。

一波三折的动物实验尸体污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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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采访笔记①】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今年初,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樊光裕和他的同事,办理了一起动物实验尸体污染案。这引发了记者兴趣,于是,记者采访了樊光裕。以下是此次采访笔记。

  采访时间:2018年9月30日

  采访地点: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樊光裕:今年春节刚过,我就“摊上事了”。

  侦监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海口市秀英区永兴好益民处理中心无证经营,累计处置来自7家医药公司实验动物尸体超7吨,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这是海口市检察院2018年首个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院里把这一线索移交给我们办案组。

  接到这个线索,大家十分兴奋。

  够不够立案标准?讨论十分热烈: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显示,医学实验动物尸体属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系危险废物。实验动物尸体当然属于危险废物。”

  “这个目录主要适用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业等实验动物尸体不在此列。”

  ……

  我和办案组成员王成芳、王永飞彻夜查找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学科研、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废物的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王成芳在翻阅法条时,发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附则是这样规定的。

  最终,我们得出结论:达到立案标准。

  经向省检察院汇报,3月1日正式立案。

  “实验动物尸体归谁管?”刚进入审查程序,我们又遇到了“拦路虎”。

  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省科技厅负责全省实验动物工作。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海南省科技厅认为自己“没有处置实验动物尸体的职责”。

  我们上网检索,一条题为“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信息,让我喜出望外。

  经反复查证,我们逐渐厘清各单位职责权限:实验动物尸体流出实验室之前,归省科技厅管;流出实验室之后,归省环保厅管。

  我们了解到,早在2015年2月11日,海南省政协委员陈益智就在省政协六届三次会上提出“关于建立无害化处理场所集中处置实验动物尸体”的议案。

  “我厅已将该问题纳入到海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中协调解决。目前已与海口永兴好益民生物安全处理中心协调,由该中心统一处理我省实验动物尸体……”作为议案承办单位之一,省科技厅曾这样答复。

  在答复前,省科技厅委托海南医学院姚茂忠对永兴好益民处理中心进行考察。姚茂忠于2015年8月17日在组建实验动物科技QQ群里发出通知:“各药企与永兴好益民处理中心联系,将实验动物尸体交由其处置。”

  调查越深入,我对姚茂忠的“通知”越加怀疑。这个疑似官方钦定的“永兴好益民处理中心”,其实是一个“黑作坊”。

  2012年,海口市农业局、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海口市秀英区农林局、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政府4家单位牵头成立海口永兴生物安全处理示范点。

  因政府下属单位无法市场化运营,于2015年委托永兴好益民处理中心运营,采取政府出资监督、企业管理运营模式,免费为全市养殖户处理病死害畜禽。

  殊不知,两年时间里,永兴好益民处理中心未经过环评验收,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仅凭据海口市秀英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出具的“生物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委托书”开展相应业务。

  此时,海口市农业局等4家单位成了“甩手掌柜”,竟对永兴好益民处理中心有无经营资质问题不闻不问。

  长期以来,海南省医疗废物日益增长的处置需求与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

  对此,有关单位和部门多次请求省环保厅关注解决。海南省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就有4份。

  2015年2月11日,陈益智提出提案,建议建立无害化处理场所集中处置实验动物尸体。

  省环保厅则回复称:“实验动物尸体均可交由危废处置中心(即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然而,宝来公司并不具有处理实验动物尸体的法定资质和许可,闹出了一个大乌龙。

  2017年12月15日,有网友在省环保厅官网提交信访函后,省环保厅答复承认:“宝来公司不具备处置此类废物资质,建议企业与海南益丰达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和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联系。”

  作为海南省琼北地区唯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益丰达公司虽有资质许可,已经长期超负荷运行并拒收实验动物尸体。

  就在今年初,益丰达公司火急火燎地向省环保厅申请:医疗废物激增,请求审批兴建二期工程。遗憾的是,省环保厅一直拖延批复。

  由于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实验动物尸体持续流入非法场所。自2015年至2017年间,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医药公司实验动物尸体源源不断涌入永兴好益民处理中心,累计超7.1吨。

  在处理中,永兴好益民处理中心并未遵照法定要求和技术规范行事,只是采用高温高压方式,对病死害畜禽和实验动物尸体草草处理了事,导致废气恶臭难闻,废渣随意丢弃。

  面对好几个政府部门,下面的工作将会困难重重,怎么办?

  办案组决定,到现场,先把证据搞扎实。

  “检察官同志,这里排放的气体太难闻了,你们管管吧……”当我带着办案组同事来到永兴好益民处理中心调查时,附近村民便拉着我“倒苦水”。

  起草诉前检察建议时,我的内心隐隐作痛。

  因为我知道,海南常年高温多雨,极易造成具有感染特性危险源传播。实验动物尸体是具有多种危险特性废弃物,若不按危险废物处理规程处置,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4月初,我们把6份诉前检察建议一次性“群发”到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等6家单位。

  “你觉得,他们会认真对待吗?”王永飞有些担心地问我。

  说实话,我心里也没底。

  直到6月8日下午,收到最后一件回函,我才长长舒了一口气。

  逐一翻开回函,我看到6家单位的整改方案中,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一应俱全。

一份检察建议催生部门规范文件

  结束与樊光裕的交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润合。以下是记者的采访笔记。

  李润合:海南省医疗废物和病死害畜禽的无害化处置难题由来已久。发生非法处置实验动物尸体事件的原因是“九龙治水”,各自为政。

  检察机关使出公益诉讼这把“利剑”,打通了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壁垒,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使实验动物尸体和病死害畜禽无害化管理从“九龙治水”转为“齐抓共管”。

  值得一提的是,省环保厅、省科技厅联合会签《关于依法加强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的通知》,经海南省有关部门备案,已作为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弥补了海南实验动物废弃物管理规定空白。

  目前,海口市农业局正在兴建市级病死害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海南省环保厅正在推动筹建海口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建设。这将从根本上消除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海南生态环境质量,使全省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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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8年10月20日法制日报3版政法版头条
作者: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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