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受海南省委委托,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瑞连出席省委政法委全体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省委常委刘星泰担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的决定。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张耕宣读了省委任职决定。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省委维稳办主任李洪主持会议。
王瑞连代表省委对此次人事调整作了说明,并代表省委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人事调整决定上来。二是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锲而不舍加强政法系统党的政治建设;三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决定精神,在保平安、保稳定、促发展上作出新的贡献;四是要以“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全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
省委常委肖杰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省委的决定。同时回顾了在省委政法委一年多来的工作经历,对广大政法干警、干部职工表示感谢,并对全省政法事业的发展给予美好的祝愿。
刘星泰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坚决拥护、完全服从省委的决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把对党绝对忠诚落实到政法工作实践中和具体行动上。二是带头讲大局讲担当,着力抓好当前政法重点工作。三是坚决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政法工作根本立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主动加强学习调研,自觉加强对政法领域新理念、新模式、新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做好政法工作的能力本领。五是时刻保持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范华平,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院院长陈凤超,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军区副政委郑少波,以及省委政法委委员、省直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省委常委肖杰在当天召开的省委统战部干部大会上被任命为统战部长。
刘星泰 简介
刘星泰,男,汉族,1963年1月生,山东利津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091983.07山东省机械工业学校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3.071984.08山东省沾化县农业机械厂技术员
1984.081989.05山东省沾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调研科科员
1989.051992.10山东省沾化县永丰乡副乡长
1992.101995.05山东省沾化县下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5.051997.12山东省沾化县下洼镇党委书记(1992.081995.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经济专业在职学习)
1997.121999.04山东省沾化县委常委、下洼镇党委书记(1996.091999.01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1999.042000.01山东省滨州地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0.012001.03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
2001.032003.01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2003.012004.12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县长(2000.092003.06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122005.02山东省无棣县委书记
2005.022006.12山东省无棣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122009.02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022013.03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3.032015.02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5.022016.09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092018.01山东省日照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
2018.012018.07海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8.072018.08海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8.08海南省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