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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在全国 山东创新实践1】山东淄博创新枫桥经验三治融合筑牢平安发展根基
发布时间:2018-07-19

促稳定保平安的一大法宝

山东淄博创新枫桥经验三治融合筑牢平安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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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法律顾问于纪源(左二)和临淄区稷下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开栏语 
  55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创造了著名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对这一经验作出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15年前,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55年来,发端于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枫桥经验”早已在全国各地扎根、发芽、开花、结果,成为社会治理的创新象征,有力推动了各地平安法治建设,推动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愈发焕发出蓬勃生机。不断适应新矛盾新变化、回应新时期新需求,一系列科技创新手段得以应用,这面“旗帜”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为隆重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本报从今天起,推出“‘枫桥经验’在全国”系列专栏报道,探寻各地在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过程中的创新举措,讲述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出现的生动实践和感人故事。
  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充分吸收和运用“枫桥经验”中“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核心内涵,坚持民意为先,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探索了不少有益经验。本报记者经过深入采访,总结归纳了淄博的成功实践,本报编辑部以此作为“‘枫桥经验’在全国”专栏报道的开篇,以飨读者。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徐鹏
□ 本报通讯员 郭永君 文/图
  15年前,司法所一般只有一两个人,一年就开俩会,基本上没什么地位,要钱没钱要人没人,群访越级访时常发生;
  15年后,村村都有司法行政工作室、村村都有专业的法律顾问,走到哪里都有群众热情相迎,“有事找司法”已成为当地干部群众的共识。
  15年前,天空灰暗,空气中经常飘来一股股怪味,路边的树木花草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灰层;
  15年后,天高云淡,绿意盎然,就连电线杆、垃圾桶、路灯、奶箱都纳入管理范围,每日都有网格员无盲点巡查。
  “变化始于15年前的一次枫桥镇学习之旅,是‘枫桥经验’让我们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担任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司法局朱台司法所所长、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16年的王炳方。

   近日告诉《法制日报》记者:“2004年,解书记(解维俊,时任临淄区委书记,现任山东省司法厅厅长)带着问题、带着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和局办一把手到浙江去学习‘枫桥经验’,那次学习统一了思想,开阔了眼界,提升了本领。”
  “从那时起,临淄确立了整合社会力量,加强第一道防线,立足预防,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工作思路。”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国祥告诉记者,“枫桥经验”已成为淄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的一大“法宝”。15年来,淄博市全面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发生。
自上而下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基层矛盾纠纷很突出,特别是环境问题和帮派矛盾,极大影响了社会稳定。”时任临淄区综治办副主任,现任临淄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的马士虎对当年的情况记忆犹新,他坦言:“2004年的枫桥学习之旅是被逼出来的。”
  “那次学习的场面特别大、规格特别高,解维俊书记带领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司访一把手以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前往枫桥镇学习‘枫桥经验’。”马士虎说,由区县一把手带队学习,在当时的枫桥镇还不多见。
  学习归来后,临淄迅速在全区开展“学枫桥,我们怎么做”大讨论,出台《关于学习“枫桥经验” 化解基层矛盾试点工作意见》,强化区级指导,完善镇街建设,巩固村级基础,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及派驻法院、公安等调解组织的建设,通过横向整合法院、公安、信访、司法、人社、民政、法制等部门力量,纵向健全区、镇(街道)、村居(企业)各级矛调组织,各类调解组织由2005年的481个增加到现在的537个,专兼职调解员由2005年的1900人增加到如今2262人。
  临淄区不断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建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办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实现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从理论到实践,从试点到全面,从不足到完善,这15年,临淄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了个大台阶,大量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被揪出来,而且基本得到全面化解。”临淄区司法局局长王立军曾在乡镇工作十几年,对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深有体会。他说:“人民调解是基层稳定的‘铁拳头’,现在,一发生矛盾纠纷,党委书记首先想到的是让司法所长上,让片区、镇直部门配合。”
  临淄区的做法很快引起了淄博市领导的注意。淄博市司法局局长常跃之介绍说,淄博为此专门召开会议,推广临淄“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经验,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自下而上
打造基层纠纷闭环化解机制
  朱台镇居民王某买下了某企业的废弃垃圾。结果,一下到垃圾坑里,便被熏死了,王某父亲一看不对劲,也赶紧下去,结果也遭遇不幸。
  一个案子,死了两个人。王某的叔叔要求企业巨额赔偿,少一分都不行。在村里、工作片都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事情很快便到了镇领导这里,王炳方扛起了化解的“大梁”。
  分清原因,明确责任,确定赔偿数额……王炳方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为探究真相,他还特意买了只大公鸡,放到垃圾坑,结果不到5分钟就死了。最终,他把王某叔叔和涉事企业叫来,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使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十余年下来,王炳方对人民调解不再满足于就事论事,而是着力推动机制的健全完善。近年来,朱台镇实施“全面了解民情民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四个一”工程,自下而上构建起了矛盾纠纷闭环化解机制。
  “四个一,就是建立一个镇村干部联系群众走访排查制度、打造一个‘议政理事会议’研判分流处置平台、创建一个镇片村三级多元调处机制、绘制一张包罗万象涉及各家各户的民生地图。”王炳方引以为豪。
  王炳方举例说,对于一般民间纠纷,由村委会调解;对于村内工作造成的干群矛盾,则指派村两委成员协调处理;凡因上级政策落实引发的矛盾,须首先交由所在工作片协调处理,难以解决的,视情逐级上报;对于片、村难以调处的纠纷,则统一提交镇转办工作平台,由镇领导包案负责,镇调委会具体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
  如今,尽管形式不一,但这种自下而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闭环机制已经在淄博全覆盖。
  “为将矛盾消灭在在萌芽状态,我们实行‘党群连心’工程,即千名党员联系万户群众,要求每个村定期开‘党群联系会’,党员定期走访了解大家伙的诉求,有没有纠纷,及时开会讨论解决。”临淄区齐陵街道党委副书记路庆锋说。
  对于“党群联系会”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社区定期召开会议,集中化解。针对征迁等领域极易引发重大纠纷的情况,齐陵街道建立联动化解机制,由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集中力量化解。
  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15年来,临淄实现生产总值从271.08亿元增长到938.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35.30亿元增长到74.5亿元,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1174元增长到4081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068元增长到19499元。
由表及里
三治融合源头预防纠纷
  一杯水、两句话、三味“药”、五个字是王庆厚总结的调解经。
  尽管已经72岁,但王庆厚气场非常足。从淄川区信访局长任上退休的他,于2015年返聘成为淄川区司法局特邀人民调解员,常驻般阳路派出所从事治安纠纷调解。
  “一来到派出所,首先递上杯水让双方消消气,两句话就是沉住气慢慢说和有理不在嗓门高,三味‘药’是三条建议,换位思考、宽容对方、各让一步,五个字是情理法德和。”王庆厚说,“我觉得人民调解是积德行善的好事,相对于冷冰冰的判决来说,它讲人情味,当事人能和好如初,还不收费。” 
  与王庆厚一样,桓台县田庄镇大庞村主任庞曰信也是72岁,同样精神抖擞。
  庞曰信调侃自己说:“我从1964年便在村里工作,除了支部书记外,其他岗位都干过。”身为大庞村调委会主任,庞曰信告诉记者,他们其实从上世纪60年代便开始人民调解工作,“当时提出了保证村民不与法院打交道、不与公安局打交道、不与司法机关打交道的‘三不打交道’原则。”
  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庞曰信不断思考如何建立长效机制,预防纠纷的发生,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便是出路。
  “当时还没有系统总结,只是做了不少工作。从1986年开始,我们提出以德治村,多次在村内开展‘十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每年评选文明家庭、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好婆婆、好媳妇,激励村民争先树优。”庞曰信从包里拿出证书和印有先进人物头像的看盘展示给记者看,“有次一个婆婆本来要找儿媳妇理论下,一想自己是好婆婆,就赶紧消了气。”
  除此之外,大庞村还从2003年起,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提升村民和村干部的法律意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立足于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依托三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纠纷发生,已成为当地的自觉行动。
  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市南社区党委书记崔刚说,这几年学习“枫桥经验”,感觉要充分融入群众,“社区除了人民调解和法律顾问外,还建了志愿者服务中心和残疾人互助家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为社区群众提供服务”。
  时光飞逝,尽管离开临淄快12年了,但解维俊对当时学习“枫桥经验”的经历仍记忆犹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程,对当时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临淄而言,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立足于新岗位,解维俊说,全省将深入学习“枫桥经验”,努力打造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山东样本”,谱写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篇章。

   记者手记  
  本报记者 徐鹏
  天蓝,水清,人和谐。
  这是记者到临淄采访的真切感受。
  这次淄博之行,记者遇到了很多人,由于文章篇幅限制,无法一一展现。他们,有的是设计者,有的是推动者,有的是实践者。虽然年龄不一,角色迥异,但都在为“枫桥经验”在淄博落地生根不懈努力。
  解维俊作为时任区委书记,面对经济发展长板、社会治理短板的现实,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带队外出“取经”,将“枫桥经验”引入临淄。正所谓,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的过程,正是转变思想的过程。之后,全区开展思想大讨论,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的观念一步步深入人心。
  自此,淄博市全面筑牢第一道防线、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持久战打响。
  从制度设计的参与者,到基层实践的推动者,15年来,马士虎一直参与推动着这项工作;
  常跃之、王立军自上任以来,孜孜不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阵地、制度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力度;
  作为司法所长,王炳方十几年如一日默默坚守奉献,还立足岗位推动矛盾纠纷闭环化解机制的建立;信访局长退休的王庆厚,放弃含饴弄孙的怡然自得,一头扎进琐碎的纠纷化解中来,任劳任怨干出了名堂;
  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也给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作为村主任,庞曰信一辈子都在和村民打交道,化解的纠纷不计其数,不仅如此,几十年来,他从道德教化的角度,改善村风村貌,提升村民素质,从根本上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如今,已担任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的解维俊不断思考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并再次带领全省17个地市的司法行政主官去枫桥取经,他相信,“枫桥经验”不仅在淄博会继续上演精彩故事,而且在全省,也将开启人民调解工作的新篇章。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姜东良 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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