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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海南检察三十年峥嵘岁月
发布时间:2018-04-17

忆海南检察三十年峥嵘岁月

伴随着中国的法治进程,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的30年发展历程中,全省检察机关沐浴着党的光辉砥砺前行,扛起改革闯关的“特区担当”,始终坚持服务海南发展大局,探索出了一系列体现时代要求、符合检察特色、切合海南实际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在海南平安法治建设进程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辉煌篇章。

检察工作与特区发展同频共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职、改革创新。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而行、同频共振。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2年以来,省检察院坚持生态立省,先后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819人,查处环境监管失职等职务犯罪80件104人,督促涉案单位和个人补植复绿3200多亩、补种林木近30万余株。

与此同时,海南检察机关还在东环铁路、昌江核电站、琼中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同时还服务保障扶贫攻坚、村组织换届选举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自2008年11月13日,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福山检察室等4个乡镇检察室率先挂牌成立。目前全省共设立37个派驻乡镇室,覆盖160个乡镇、59个农场、13731个自然村,为550万农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派驻乡镇检察室是海南检察机关首创并在全国推广的一项创新性工作,是海南检察的一张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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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监督 筑公平正义屏障

30年来,海南检察机关围绕全省改革大局,矢志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力服务保障美好新海南建设。

首先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其次,综合运用刑事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量刑建议等多种手段,强化对侦查、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稳步推进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等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着力加强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坚持进行控告检察监督,刑事申诉、赔偿检察监督,维护法治权威,彰显司法公正。

30年来,海南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10件1452人,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先后查办了原东方市委书记戚火贵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大批大要案件,以及全省海洋渔业系统职务犯罪案件35件38人等窝案串案。

近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加大追逃力度,追回在逃人员74人,追回赃款赃物8648万余元,其中包括“百名红通人员”云健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

炼党性改作风打造“检察铁军”

2013年6月18日,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周经发因工作过度劳累,心脏病突发离开人世,为维护公平正义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

30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为目标,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周经发、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石秀莲等一批先进典型,牢固地树立了海南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检察工作,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加强党性教育。

创造检察体制改革“海南样本”

作为全国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海南检察机关于2015年1月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在无先例可循情况下,从员额制入手,司法责任制、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内设机构整合等改革任务先后落地,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海南省委充分肯定。

2015年4月,一次性在全省三级院1510名检察员、助教检察员中选出796名入额检察官,顺利完成首批检察官选任工作,迈出了司法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关键一步。

针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碎片化的突出问题,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进行内设机构整合,全省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由平均14.7个减少至7.8个,减少了47%,151名不再担任部门负责人的检察官直接回归办案一线。自2015年6月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推行司法责任制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入额检察官为中心,组建新型检察官办案组织。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打破三级审批模式,使检察官真正成为有职有权的办案主体。

海南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工资制度改革,于2016年10月将入额检察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全部落实到位。

2015年7月1日,全省各市县检察院的经费管理正式划归省级财政,全部成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实行干部统一管理,同年11月市县检察院机构编制正式移交省编办统一管理。

信息化为检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1990年海南检察机关开始启动信息化建设至今,20多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技术部门把信息化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攻坚克难,建成覆盖三级院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完成全部乡镇检察室的互联网建设任务;完成全省检察机关131个审讯室和询问室进行系统升级改造等。2009年,海南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部上线运行网上办案系统,建立全省数据中心。

目前,海南检察机关建成了职务犯罪侦查指挥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顺利完成检察专线网升速扩容、分级保护及测评工作,全面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启动电子检务工程,“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正在形成。其中,省检察院和三亚市检察院、万宁市检察院还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

拓展“朋友圈”扩大“伙伴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对外交流,每年组织干警赴国外学习培训、拓展交流;司法体制改革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学习;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各类理论研讨。

2016年,省检察院成功承办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14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和2016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接待来自19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150余名代表,展示了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良好的人文环境,赢得中外嘉宾高度赞扬,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

随着“朋友圈”越来越大,“伙伴网”越来越密,海南检察机关在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中提供海南方案贡献检察智慧。

历史沿革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8年9月,下辖29个检察院。包括有海南省检察一分院、二分院,海口市院等5个分市级院和24个基层院。

1988年9月6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

1989年1月15日,海南省第一次检察工作会议召开。

1990年9月和1991年2月,三亚、海口市检察院先后升格为地市级检察院。

1994年8月,洋浦经济开发区两级检察院成立。

1998年8月,海南省人民察院纪念建院十周年。

2008年7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更名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领导十个县市基层检察院;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更名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领导六个县市基层检察院,以及新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2年7月24日,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挂牌。

2014年1月27日,三沙市三沙群岛人民检察院成立,与三沙市检察院合署办公。

2015年,启动司法体制改革。

2017年12月18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新业务技术用房落成搬迁。

本版策划:杜 菲 邢东伟

本版撰稿:翟小功 林


来源: 2018年4月17日法制日报12版
作者: 本版撰稿:翟小功 林  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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