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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课题研究座谈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8-01-27

法制网北京1月25日讯 记者蒋安杰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刚刚闭幕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总结、提炼、推广“枫桥经验”作出了重要部署。今天,中国法学会在京召开“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课题研究座谈会。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姜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王其江、李林等出席。会议由张文显主持。

陈冀平在讲话中指出,经过55年的学习推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国各地深深扎根、遍地开花,并且历久弥新、不断创新发展,是我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和我国社会治理的金名片。“枫桥经验”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凝结了毛泽东、习近平等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思想和心血,是不断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强调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并就“枫桥经验”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理论文章,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们开展“枫桥经验”理论总结、提炼工作的根本遵循。

陈冀平强调,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萌发地,“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思想的重要来源。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工作。“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是为了群众、相信群众、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课题研究中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始终坚持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弱化、虚化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在“枫桥经验”中的特殊地位。要牢固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对我国基层社会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和分析研究,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更好展示包括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成果。要大兴调研之风,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既要总结成功经验,又要实事求是,根据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不断丰富、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

姜伟希望,课题组在总结提炼“枫桥经验”时把重点放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枫桥经验”的最新发展;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结合各自的成果和经验开展研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同时指导实践,在培养典型的同时发展典型。他表示,人民法院将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调研,把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和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结合起来,特别是与十九大提出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结合起来,为在新时代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出贡献。

张文显指出,总结、提炼、推广“枫桥经验”是今年中央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也是中国法学会2018年的重点工作。中国法学会将采取多项举措予以落实,一是设立重大课题和一系列重点课题,广泛组织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全面深入研究;二是组织和引领地方法学会结合本地实践开展“枫桥经验”课题研究和推广工作,并且作为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三是作为中国法学会“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的选题,推动宣讲进理论中心组;四是作为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三大论坛之一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主题,同时开展面向全国的主题征文活动;五是《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等要围绕“枫桥经验”和基层治理进行专题组稿,进行系列采访报道。

会上,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总结了“枫桥经验”已经形成的重要经验和重要理论;讨论了“‘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的内容、研究思路以及课题实施和调研活动的相关安排。

为确保理论总结和课题研究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中国法学会决定成立“‘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重大课题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会议宣布了课题领导小组和课题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陈冀平担任课题领导小组组长,张文显担任课题专家组组长。

来自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浙江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法学会和绍兴市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全国各高校专家学者近50人参加会议。


来源: 法制网
作者: 记者 蒋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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