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3日,海口市美兰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会议。海口海事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云雯天同志列席会议,并向大会作提请任命第二届人民陪审员的有关说明。与会人大代表对海口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予以肯定,继琼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博鳌法庭8名人民陪审员、三亚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三亚法庭14名人民陪审员后,海口市美兰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海口海事法院本部41名陪审员。
为拓宽公民参与海事司法渠道,打开司法民主新局面,近年来,海口海事法院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多元性,不断完善公开选任模式,鼓励、吸引公民参与选任工作。2012年,选任第一届人民陪审员60名,率先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人民陪审员人数倍增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第二届选任工作又进一步增加人民陪审员人数,在全省范围拟提请任命81名人民陪审员,真正做到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人民陪审员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19人,占总人数的23%;本科学历50人,占62%;具有涉海专业学习或工作背景的共37人,占总人数的46%。自第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以来,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12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51.30%,有效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审判工作的渠道,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