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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三大机制”促司法改革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8-01-23
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
浙江法院“三大机制”促司法改革司法为民

( 2018-01-22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要闻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 本报通讯员 苏以云

  前不久的一天,张大伯怒气冲冲来到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准备与欠债不还的被告王某上法庭好好理论一番。
  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他被引到调解室,法官颜婧为他沏了一杯热茶,慢声细语地进行劝说。半个小时后,张大伯心平气和走出调解室,对颜婧说:“我听你的,如果对方承认这债务,订个还款计划,我同意调解撤诉。”
  未上法庭就撤诉,类似情景,现在经常在浙江各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出现。
  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浙江省是案件大省,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怎么样才能让大量案件既立得进来,又办得出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破解对策,2016年9月,浙江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建立健全“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新机制。
  经过一年努力,“三大机制”建设成为浙江法院“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改革的主要抓手,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在服务群众、分流案件、化解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破解了案多人少、服务不到位、司法公信力不够等难题,有力推动了司法改革和司法为民,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委领导的肯定和涉诉群众的普遍好评。
大立案:最好不用跑
  2017年4月,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借助网上平台立案,在线推送受理材料,并向被告人进行送达,网络立案全过程不到半小时。
  这是全国首例跨省域网络立案,为诉讼当事人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
  “大立案是‘三大机制’建设的基础。只有让案件立得进来,才谈得上服务和调解。”浙江高院立案庭庭长张军斌介绍,浙江法院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同时,创新立案方式,分别实施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新型立案方式。
  在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律师胡光春深有感慨地说:“以前来法院申请立案,法官要逐个核材料、逐项输信息,一耗就是大半天。现在,通过网络就可随时随地提交立案,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嵊泗县渔民叶大叔在海上作业时眼睛受伤,要求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在以往,他得坐3个小时的船到舟山本岛,再坐两个小时的车去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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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前不久,他通过嵊泗县人民法院跨域立案平台,只花半个小时就在宁波海事法院立上了案。
  为方便未设人民法庭的偏远地区当事人,浙江法院推出延伸立案服务新举措,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置自助终端一体机,在老百姓家门口为其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缴纳诉讼费服务。
  张军斌介绍,目前,浙江法院这三种新型立案方式已覆盖全省,并已推广到福建、广东、江苏等地,已实现100%案件最多跑一次、50%案件一次不用跑就能立案。
大服务:体现人性化
  走进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就像步入恢弘庄重的法治殿堂,占地4000余平方米、3层高的诉讼服务大厅空间布局敞亮大气、功能分区错落有致。
  平阳法院院长谢作幸说,新落成的诉讼服务中心由“一站两区三中心”构成,一站为律师驿站,两个特色文化功能区为家事文化调解功能区、诚信文化调裁功能区,三个中心为立案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联合调解中心。
  律师驿站是为律师开辟的服务专区,分阅卷、更衣、休息等多个功能区。休息区墙面上,悬挂着“十佳律师”照片。在“三大机制”建设中,平阳法院推出法官与律师互评“十佳”新机制,“十佳律师”来法院办事,可享有专用停车位、休息区、参与法院考评活动等优待措施。
  “只有通过改革,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觉到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处处都可感受到。”何伟介绍,一年来,全省各地法院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已普遍对其进行改造升级或新建,按照审判辅助性服务、事务性服务、审判服务、社会服务和律师服务五大区块进行合理布局,基本上配备了执行服务中心、律师服务中心、心理疏导室、母婴室等服务区,尽可能体现人性化,彰显司法为民和人文关怀。
  在“三大机制”建设中,浙江高院还自主创新开发了浙江智慧法院APP,把网上引导、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阅卷、12368热线等线上服务功能整合在一起,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诉讼。正在设计的“浙江法院诉讼服务网”,则把在线诉讼服务集中到一个页面上,服务更加便利。
大调解:三道过滤网
  许某中年失子,丈夫向法院提起离婚。在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中心。她手脚抽搐、泣不成声。人民调解员、心理辅导老师郑琼霞加了许某微信,通过20多天的微信心理疏导,许某情绪逐渐平稳,最终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在我们法院,像这样借助人民调解员力量而成功调解的民事案件还有很多。”衢江法院院长程品方向记者介绍,该院新组建了家事调解中心,专业化调解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以及侵权等民事纠纷,自去年运行至今一年来,调解成功率达85%。
  浙江是“枫桥经验”发源地,在“三大机制”建设中,浙江法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发挥互联网时代优势,积极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新建起引导调解、特邀调解和法官调解“三调合一”大调解工作机制,构筑起三道案件过滤网,努力追求纠纷分层递进化解。
  第一道案件过滤网: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政法法制办、工青妇组织联手,积极构建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合力共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并专门组建了一支规模为2323人的特邀调解员队伍,力争将家事纠纷、相邻纠纷等可以调解前置的民商事案件消化在诉前。
  第二道案件过滤网:以未入额法官为主体,组建专职调解法官团队。除了当事人缺席、破产案件等法律规定不适用调解的情形外,在登记立案之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官先行立案调解。由于专职法官介入立案调解,今年上半年,全省基层法院立案调撤率达43.92%。
  第三道案件过滤网:在诉讼服务中心组建速裁法官团队。经过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两道过滤程序后还调解不成的,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实行繁简分流,简案由速裁组、简案组速裁速判。简案快办、繁案精审。
  “通过‘三大机制’建设,目前,浙江法院8成以上民事案件‘解在前端、调在前端、履在前端’,立案难、开庭难、执行难、送达难等老大难问题已得到有效缓解。”何伟说,“三大机制”建设快速平和修复了社会关系,减轻了员额法官工作量,减少了执行工作压力,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矛盾,有力促进了司法改革和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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