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海南即将迎来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30年来,海南司法行政工作与海南共同成长,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尤其是5年来,海南司法行政系统先后探索出医疗调解、法治文艺进校园、海南戒毒模式、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四大品牌”,为全国提供司法行政改革新经验,得到国务院、中央政法委和省委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在新的起点上,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和省七次党代会精神,纵深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郑学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结合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以思想大解放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大发展,全力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和过硬队伍建设,在建设美好新海南上扛起司法行政责任担当,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四大品牌”守候民生幸福
2011年3月8日,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随后,海南陆续推出富有地方特色的调解、风险分担机制和纠纷调赔机制,建立“政府搭台、各方参与、全省统保、市场运作、专业调解、调赔结合”管理模式。2012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对海南省第三方调解工作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因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导致的吸毒、校园欺凌、寻衅滋事等问题突出,许多案件的犯罪主体也呈低龄化趋势。海南省司法厅、省普治办推出“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将真实案例编成情景剧搬上舞台,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此举受到司法部、海南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2016年1月24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专门作出批示。
自2005年以来,海南司法行政部门经长期探索和实践,总结出治疗康复、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培训、后续帮教“五位一体”戒毒模式,进一步降低了回归社会的吸毒人员的复吸率。2014年,司法部将海南探索的“五位一体”戒毒模式命名为“海南戒毒模式”。
近年来,海南以地方立法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先后四次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三次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2014年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将“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连续4年纳入为民办实事事项,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海南司法行政系统如何将“大研讨大行动”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扛起建设美好新海南的责任担当,掀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一轮大发展、大跨越?
对此,根据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议和省七次党代会精神和部署,结合海南实际,省司法厅提出了《关于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深入学习宣传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重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省司法厅开展“百日大研讨大行动”专题改革调研,确定“路线图”,绘好“时间表”,制定“任务书”,纵深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努力在建设美好新海南征程中发挥好职能作用。
对此,海南省司法厅要深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各项改革任务。监狱进一步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深化监企体制改革,推行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实现工作重心由罪犯“不能跑”转变到向社会输出改造教育合格的“新人”。深化完善“海南戒毒模式”,不断降低复吸率,坚决打赢海南禁毒三年大会战。
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坚持省域规划,整合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等所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力争在2018年年底,构建省、地、市(县)、镇(街道)村(居)五级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12348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三大平台,建立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和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同时,推进律师公证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健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等,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目前,全省21家公证处已基本完成改制任务。全省律师行业“组织全覆盖”“工作全覆盖”等党建经验受到中组部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打造海南司法行政“铁军”
政法队伍是平安法治建设的主力军,是提升平安法治水平的根本保证。
对此,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的要求,以及省委书记刘赐贵关于“决不允许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决不允许吃拿卡要,决不允许粗暴执法、欺压群众,决不允许滥用职权、泄露机密”的工作要求,省司法厅专门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全面落实从严治警,突出选人用人、执法执纪、基本建设,制定实施干部岗位责任制、完成任务限时制等工作机制,完善干部招录机制,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
“我们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制定实施干部岗位责任制、完成任务限时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请销假制、例会制和问责制,严格按党纪政纪进行问责。”郑学海称,推进督查工作常态化,健全完善分级督查机制,厅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狱局、戒毒局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各监所不定期开展经常性警务督察工作。
据了解,海南省司法厅还突出司法行政机关选人用人、执法执纪、基本建设,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锻造作风过硬队伍。出台五年培训规划,对厅局、监所进行分级培训。在机关和基层推行绩效考核,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
稿件来源:2017-10-14 法制日报喜迎十九大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