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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探索繁简分流机制助力司法改革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18-01-01

四方面探索根治“案多人少”痼疾



图为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到景区宣传。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2014年为83件,2015年为112件,2016年达151件,最高的为龙华法院人均结案493件……”

  这是海南法院3年来法官人均结案情况。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实行员额制后,海南法院的法官减少,而每年新收案数量递增近30%,“5+2”“白+黑”成为法官工作常态,传统的加班加点、人海战术已达极限。

  “为保证司改试点健康推进,日渐突出的人案矛盾迫使我们另辟蹊径。按照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内挖潜力,外托信息技术优势予以破解。”近日,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在推进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让院庭长全部回归审判一线成为办案主力军,发挥法官主体责任,辅以智慧法院建设减轻劳动强度等各项改革的同时,在立案调解、诉调对接、繁简分流、速裁审判等四个方面进行探索,破解“案多人少”之困。今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繁简分流改革示范法院。


特色法庭打好源头解纷牌


  2017年9月21日,湖南李先生致电三亚市城郊法院旅游巡回法庭,称其父亲在三亚半山半岛酒店附近海滩游玩时溺亡,寻求法官帮助。

  对此,旅游巡回法庭法官罗妩、干警王碧姬紧急赶赴现场,多次组织调解,最终酒店同意承担20%的赔偿责任,三方当场签署了赔偿协议。

  记者了解到,三亚城郊法院不断打磨旅游巡回法庭这张司法名片,节假日全天候、平时不定期进驻景区开展法律服务和巡回办案,同时与旅游警察、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执法部门形成“四位一体”的专业化旅游市场监管处置管理模式。近四年来,三亚旅游案件呈现断崖式下降。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在夯实各派出法庭的同时,建立特色法庭、推行巡回审判。”董治良表示。目前,海南已形成54个派出法庭加旅游法庭、交通法庭、环保法庭、胶林法庭、城管法庭、医疗法庭等特色法庭加鱼排法庭、瓜菜法庭、物业法庭、假日法庭等巡回法庭的三维一体法庭服务体系。

  董治良说,几年来,全省各级法院通过与行政机关、调解组织等合作,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相结合,搭建起集诉讼服务、诉调对接、专业解纷、涉诉信访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将大量的纠纷化解在立案或审前准备阶段,既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平衡器”。海南法院普遍建立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村(居)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乡镇司法所为重点的基层调解服务网络。目前,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大调解格局已基本形成,有效缓解法院的审判压力。

轻微刑案平均15分钟审结


  2016年7月11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依法审理了六宗简易刑事案件,并首次采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实现了当庭宣判、当庭送达、当庭审结。

  记者了解到,海口两级法院试行简易刑事案件“要素式”裁判文书改革。对适用快速处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当天立、当天移、当天送的“三当天”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压缩案件流转环节时间。同时简化庭审流程,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被控事实进行陈述,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省略。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争议进行辩论。

  而且,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的裁判文书采用要素式裁判,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内容予以确认并进行当庭宣判,实现轻微刑事案件“当庭审、当庭判、当庭送、当庭结”。简易刑事案件每件案件在15分钟内完成开庭审理、宣判、出具判决书的审理过程,案件当庭服判率达100%。

  据介绍,陵水黎族自治县法院等两家法院试点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法院轻微刑事案件每案审理用时由过去的40分钟左右缩减到15分钟以内,审理周期也由1个月缩短到10天左右。

  “从2009年召开全省立案工作会议推开以后,全省法院在繁简分流、立案调解、诉调对接和速裁审判改革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效果。”董治良说,通过立案调解、诉调对接和简单案件快速处理,当事人的息诉服判率从2015年的85.58%升至2016年的86.32%。简案快办机制的建立,极大地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负担。

简案驶入审判“快车道”


  2017年9月27日上午,记者在龙华区法院立案大厅看到,几位导诉员在大厅里走动,看到有人来便迎上去询问。

  原来,龙华区法院建立导诉分流平台和多程序审理分流机制,由法官助理担任导诉员,为群众做好接待指引、诉讼常识指导等,同时选派业务能力强的资深法官作为“门诊医生”,根据案件类型、标的大小等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繁简流向。对符合条件的简单案件,依法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

  “针对法院案件量不断增加、案多人少矛盾日趋严重的情况,全省各级法院积极探索立案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科学配置司法资源,将大量的简单案件化解在诉前,让法官能够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精雕细琢。”董治良表示。

  董治良说,繁简分流、立案调解、诉调对接和速裁审判等四项工作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打出的一套组合拳。立案调解和诉调对接为案件繁简分流创造了条件,而繁简分流又为速裁审判提供了空间。四项工作相互联系,最终的目标都是审判质效的提升,但核心是案件繁简分流。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事实上包括了立案调解、诉调对接和速裁审判等多项内容。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不仅仅是案件分流,而且还通过这种分流促进了流程改革和流程再造,促进送达方式的变革,促进审判方式和审判运行机制的改革。尤其是通过繁简分流,科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真正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确保案件质量,破解案多人少矛盾。


稿件来源: 2017-10-14法制日报喜迎十九大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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